楼主: 山上之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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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CPA] 合并报表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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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上之清风 发表于 2014-6-24 19:39:22
这个问题我还是自问自答吧。在权益法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连续编报时,被合并方起初的所有者权益是零,被合并方以后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母公司都通过损益调整过来了,事实上被合并方在编报时其所有者变动应该是零,这样就必须把投资收益与母公司的利润分配项目抵消,这样最后报表中才能体现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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