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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允许国内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革,经济改革的实践证明,混合所有制能够有效促进生产力发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2014年《ZF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企民企融合成为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重头戏。
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我国出现和发展,主要源于国有企业改革,源于寻找国有制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形式和途径。其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助于“走出去”,是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支撑。
经过多年股份制改造,虽然很多国企早已变成混合所有制,国资占比已较低,但ZF干预仍无处不在,公司治理上不达标。 行政化垄断体制未真正打破,开了玻璃门,还有旋转门,准入限制未真正放开。
国企改革总体停滞,甚至在某些方面存在倒退,现在该啃“硬骨头”了。在我看来,有四块骨头要啃:发展非公有制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资不抵债国企的市场化退出、国企社会职能剥离和允许员工持股。要真正把这些“硬骨头”化解掉,任重而道远。
当下的困难在于,ZF不会放权。现在ZF对国有企业是越管越严,老总拿多少钱,下面部门拿多少钱,都是有规定的。实行混合所有制,国家或者ZF可以是出资人角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操作,而不能让ZF有超权力,一切都应该在公司法范围内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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