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ilion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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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厦大师生看过来,在汹汹舆论之下,客观地说下你的看法……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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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lion2004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4-7-22 11:14:27
广州杜公子 发表于 2014-7-22 09:47
大家在追究事实的时候,辩护方就不要来讲感情了,事实不清,你的感情也不值钱了。
我不是辩护方,关于厦大吴教授这件事情,我无力查清真相、拿出证据,也没资格发表评论。
我所知的只是我所亲见的厦大的样子,这便是我要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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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lion2004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4-7-22 11:18:46
leejean102 发表于 2014-7-22 10:47
还有没有脑子
用私德代替公德
哪里学舌来了一句“私德代替公德”就在这里闭着眼睛讲啊?!
你所谓公德是什么?厦大某个老师的道德问题啊。
我所要陈述的是什么?厦大给我的印象啊。
跟本就是两个问题,你的偏见却直接将二者等同起来。那个老师就等于厦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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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ter2011 发表于 2014-7-22 15:05:53
kilion2004 发表于 2014-7-22 11:09
是厦大把他招聘来的,就说明厦大有问题吗?罪犯的妈妈生了罪犯出来就该被指责吗?更何况他还是不是厦大创 ...
厦大招了这个狗屎肯定说明厦大有问题了,难道还说厦大很好啊!罪犯的老妈当然要被指责,小孩培养成这样,难道不该接受指责吗?睡了好几个学生说明:一,你们的(某类)老师是畜生;二,你们的(某些)学生不要脸,与妓女无异。都重婚罪了,还扯这些干什么呢?非要自取其辱吗?我回复你是看在厦大这块老招牌的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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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20000101 发表于 2014-7-22 17:43:31
better2011 发表于 2014-7-22 15:05
厦大招了这个狗屎肯定说明厦大有问题了,难道还说厦大很好啊!罪犯的老妈当然要被指责,小孩培养成这样, ...
以个案否定整体,很对舆情之胃口,但并非一个严谨的研究者所为。(另,重婚罪并非这件事情的主角。)

且楼主是以在厦大学习的眼光看厦大,提供了另一个视角看厦大。

因人大经济论坛的坛友大多是高校师生,因此多说两句。争论可行,但无需人身攻击。(目前还没有,但大家看起来好象火气较大)

要知道,连“汀洋”也指出,她所指责是那个老师,但请网友不要扩大化至整个厦大。有网友甚至得出“所有厦大师生都不是好东西”这类论断。扩大化之后的后果,将令大家陷入文革的套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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