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足性評估方法在美國已相當成熟,且經常被法院或ZF援用作為評估經費是否足夠的依據,通常會以學區為估計的單位,可大致被歸類於四種方法,分別是專家判斷法(Professional judgmentapproach)、實徵研究法(Evidence basedapproach)、學區範例法(Successful schooldistrict approach)以及成本函數法(Cost functionapproach),四種方法共同特徵就是將支出與學生成就相連結以計算出適足經費
這篇文章則是使用成本函數法以台灣台北市為例子來計算
~給有興趣的人參考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