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法律上的又怎样?实际情况又怎样?在中国,最不应该的就是只拿法律条文来说事,而不看看实际情况。实际情况是:对于分田单干,尽管法律不承认这是私有,但与私有又有什么差别?土地是农民自己长期甚至永久种植使用,收益也是农民自己的,难道这不体现了土地的私有制吗?当然,你会说,农民没有土地买卖权呀,因此国家还是可以随便夺去农民土地呀。但能这么做而不碰到抵抗吗?
如果一切都能够法律有效,那就没那些多腐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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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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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制是如何饿死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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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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