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马恩 发表于 2014-9-23 14:14 
'(1)马克思接下来的结论是不严格的:“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属于劳动 ...
即便从你无的放矢的回帖中,你所谓的许多问题也是需要讨论的:
a.稀缺性: 这是相对于人类的需求来说的,人类可以通过劳动使商品变得不稀缺,至少能把主要的商品变得过剩,所以稀缺性并不是大多数商品所共有的属性——显然缺乏常识,任何财富都是稀缺的,如果不稀缺不足以称为财富。人们为什么要劳动,就是因为他是稀缺的?你如果一旦放弃劳动生产,那么,他立马稀缺。这正说明稀缺是比劳动更根本的属性。
b.交换:这里正要求说明,两个商品怎么能够交换——马克思是想说明价值是怎么产生的?或者说商品为什么具有价值,其实,恰恰正是交换使物品具有价值,马克思也承认这一点。“‘价值’的概念的确是以产品的‘交换’为前提的。”当然,此价值非彼价值也。
2.为什么说劳动是第三种共同的东西:到目前为止的社会要保持下去,必须要劳动,不劳动就谈不上生存,谈不上社会,所以社会的存在是由劳动决定的,所以就算商品还有其它的社会属性,也不过是次要的。——主要的、次要的或重要的都不重要,价值判断不能够代替事实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