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李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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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劳动价值论之悖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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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会 发表于 2008-6-18 05:15:00
以下是引用萧瑟秋在2008-6-17 7:29:00的发言:

hehe,怎么只顾自说自话啊。我早就一再申明:我写的不是为了让李冬会看的,难道李冬会是求我“浪费”他的时间?什么叫自找的,地球人都知道。至于“刻薄”,李冬会也神经过敏过了头,居然将其和“骂人”等同——小人难惹啊!

闲话少说,还是让大伙看看李冬会的逻辑:自然力导致固定投入省1/4即100元,其他条件不变。我现在是明白了,这里的其他条件不变是最终资方和劳方获得的分配比例不变——资方仍然得到60件衬衫,劳方40件。呵呵,分配应该是结果啊,怎么突然到了李冬会那儿就成了条件?

逻辑混乱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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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病得不轻,自恋?你跑到我的主贴中评价我的观点,或单独开贴评价我的观点,却不是给我看的,呵,神经错乱了罢你?那么说,我的文章是请你看的了?一个掉在屡坑里的人,怎么洗,他身上的臭气也很难一时除净,你即属此类.

闲话少说?我看你颇有好呢.

那就说淡的,

你真是不可救药了,文章读这个份上,难为你了:

我那例子有这一句话:"我们根据马克思的观点,相应地雇佣劳动者工资可以下降到360元,从而仍然相当于40件生活资料商品。于是,生产者可以获得超额利润40元。"

什么叫根据马克思的观点?蠢才,自己想想罢.你不想根据马克思的观点,那是你的问题.懂吗?笨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18 5:17:52编辑过]

不自由,毋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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