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精心的学者早在八十年代就发现,马克思从来没有说过劳动“创造”价值,总是说劳动“形成”价值。有人说,这是语言习惯的问题。其实,这是逻辑问题。所谓创造,必须是按照事先的设想有目的有计划地劳动。然而,连经济学家对价值的定义都有争议,普通的商品生产者怎么可能会按照事先的设想有目的有计划地创造价值呢?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量就是价值量,劳动量与价值量是同义语。众所周知,劳动量是耗费的,不是创造的,谁也不能创造劳动量。既然人们不能创造劳动量,又怎么能创造价值呢?显然,劳动“创造”价值不符合逻辑。看来,马克思是为了维护逻辑的严谨而有意识回避劳动“创造”价值的说法,根本不是语言习惯的问题。
实际上,劳动只能创造效用或使用价值,不可能创造价值。
斯密说:“在资本积累与土地私有尚未发生以前的初期野蛮社会,获取各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量之间的比例,似乎是各种物品相互交换的唯一标准”(《国富论》上卷,第42页 )。不难分析,这个唯一标准来源于“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的思想。其实,这个思想是影响产品交换的主导思想,因为“供求波动可以影响产品交换比例”也属于交换思想。根据斯密的意思分析,在初期野蛮社会里,由于产品交换主导思想的允许,劳动量才成为商品的价值,并不是劳动创造了价值。同样的道理,资本与土地也不可能创造价值。倘若利润与地租是价值的源泉,那也是产品交换主导思想允许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