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建于1984年6月,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22所重点大学首批试办的研究生院之一。1996年3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又成为首批正式建院的研究生院之一。
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起步较早,194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班,1952年开始招收三年制研究生,1978年开始培养学位研究生。
根据国务院关于高教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决定,经教育部批准,2000年6月12日,分别隶属教育部、卫生部、国土资源部、信息产业部的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5所高校合并组建新的吉林大学。2004年原解放军军需大学并入吉林大学。新组建的吉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学科门类更加齐全,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农学、管理学、军事学、艺术学全部十三大学科门类。全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9个,各类专业学位授权点30个。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覆盖17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 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19人(双聘1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8人,博士生导师1388人;在校博士生、硕士生2.4万余人。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陈岗教授兼任研究生院院长,赵丁选教授任常务副院长,田文晶教授任副院长;下设学位办公室、研究生培养处、研究生管理处、研究生综合处。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2015年招生简章吉林大学2014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3800人左右。
二、推荐免试生:
欢迎国家“211工程”院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可于2013年9月中旬浏览吉林大学招生网或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栏”,查询有关申请手续。推荐免试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且不得参加统考。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在校本科非应届毕业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三)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需符合我校有关规定。报考资格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负责。
(四)凡在境外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方可报考。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 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 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的考生在网报前必须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或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栏”,认真阅读我校2014年硕士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之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 现场确认地点:
(1)吉林大学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被推荐为免试生的(含内推、外推),网上报考点应选择“吉林大学”,并在吉林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2)其他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认真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请考生保存好《准考证》,以备复试时使用。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六、复试: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各招生学院(所)根据相关文件自定。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吉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及具体工作安排将于复试阶段在吉林大学招生网或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栏”公布。
七、录取:
(一)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二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三)新生应按时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