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_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_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_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
黑龙江大学于2006年5月在原研究生处的基础上正式成立研究生学院及其党委,2012年7月成立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基本已建成了学科门类齐全、学位层次完备、招生类别多样、办学规模较大的研究生教育体系,目前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十一五”规划工作已顺利完成,研究生教育也实现了由外延发展向内涵式发展的战略转变。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全校各级各类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学生教育等管理工作。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的服务主体为导师、研究生和准备报考研究生的考生。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的工作定位是“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中心,以提供研究生教育服务为宗旨;建立科学的研究生导师遴选、培训和评估的管理体系,科学地规范研究生培养的进、培、出的管理程序,塑造和提高研究生自主创新精神和能力,努力开创基础扎实、自主创新、个性张扬、生机勃勃的研究生教育工作局面”。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是研究生质量的基石。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坚持“可上可下,动态管理”的管理思想,严格遴选、培训、考核管理制度,逐步构建竞争、开放、团队、有序的导师队伍优化机制。目前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有博士生导师98名,硕士生导师669名,其中14名导师荣获黑龙江省优秀研究生导师,4个导师团队荣获黑龙江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建立起了一支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较为合理的导师队伍。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研究生质量的生命线。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倡导导师自主创新,鼓励学生科技创新,坚持研究生科研奖励机制。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学生活动的开展也应服务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这条主线。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创新培养成绩斐然,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1项,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4项,研究生教师的6部著作被教育部遴选为全国研究生教学用书,申请黑龙江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145项,项目经费近百万元。思想政治教育和研究生日常管理是研究生学院工作的另一条主线。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研究生日常管理全面纳入学校学生工作轨道,同时尊重研究生教育的客观规律,开拓视野,面向前沿,开展切实有益的学术文体活动。注重研究生学习生活感受,引导研究生的个性发展,塑造为人为学的人格情操,注重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结合,使研究生精神面貌和整体素质再上新台阶。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自费】是一下交齐27000研究生学费基本上都是一次性交清的,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缓交一下。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黑龙江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即毕业后通过自考或成人教育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达到五门),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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