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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斯对于经济学的贡献,个人认为有以下四点,仅供商榷:
(1)把国家理论,产权理论以及意识形态理论融合起来,运用产权理论来研究制度变迁,这应该是比较有开创性的,以往的制度变迁分析往往是从历史主义的角度分析。而且凭借这种思维,诺斯本人在产权经济学界也奠定了自己的地位。诺斯本人认为,缺乏国家理论的产权理论是不完整的。这也许是在他之前,产权经济学的研究往往会忽视的。起初诺斯的国家理论还是倾向于新古典国家理论,他对于国家理论的观点是融合了“暴力论”和“契约论”的相关内容,并通过“暴力潜能”予以调和。”意识形态理论”被融入分析框架,也属于比较有开创性的,不过在当时似乎还不够成熟。这部分的内容在诺斯的《经济史的结构与变迁》当中已经有比较清晰的描述。
(2)TCP(Transaction Cost politics)(交易成本政治学),自从科斯的两篇经典的论文以后,交易成本被广泛地运用于市场分析当中,尽管“交易成本”在某种程度上存在滥用,并且经常会被人与“信息成本”相混淆,不过对于经济学的发展还是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市场与政治之中也存在某种相似之处,市场之中存在竞争以及供求关系,在政治当中也同样存在。也有不少经济学家把市场看成一种制度。当然,两者的区别也很大。不过由于市场之中存在摩擦力而被广泛使用的交易费用分析在政治分析当中也可以找到用武之地了。因为在政治决策过程之中也同样存在着摩擦力。“D-S"(Dixit-Stiglitz model)(新贸易理论的奠基文献)的开创者之一Dixit在《经济政策的制定——交易费用政治学的视角》一书中就对于诺斯的观点予以肯定,并加以引申。
(3)文化习俗等因素对于制度变迁的影响。在诺斯的《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体现出了诺斯思维的两个转型方向:其中一种就是把文化习俗等纳入到制度分析的框架之中,并称之为“非正式制度”。另外一种就是行为主义。在以往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当中,往往彻重于分析政治规则、经济规则以及契约分析,忽视了对于文化的分析。当然,诺斯自己也承认,只有在正式制度有效地起作用的前提之下,非正式制度才能增强正式制度的制度实施效果。从这种视角出发来进行分析的,又被称为“文化制度主义”。与诺斯相似的从文化角度对制度变迁进行理论分析的,比较著名的就是斯坦福大学政治科学研究中心的阿夫纳.格雷夫,他擅长于运用博弈论对于文化乃至内生规范进行分析。
(4)从语言学、AI(Artifial intelligence)以及其他种类的认知科学的角度对于制度变迁理论进行分析,在诺斯90年所著的《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诺斯的思维转变已经初见轮廓,但是还显得不成熟。虽然他对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范式提出质疑。但是并没有提出一个完整的分析框架,经过十几年的探索,诺斯基本已经能够提出一个完整的轮廓。在《理解经济变迁的过程》一书中他把自己的思路描述的非常透彻。当然要按照他的思路进行分析,需要有较强的语言学、认知科学以及心灵哲学的功底。目前国际以及国内流行的制度经济学的行为主义的分析思路很多都是受到诺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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