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chenfei 发表于 2014-11-10 19:15 
正好是我研究的领域,之前对谢老师了解不多,很高兴看到又多了个奋战在这一领域的同仁。想请教谢老师几个问 ...
您好,不知道您是哪位老师?邓国胜老师现在就坐在我旁边,我和黄健中老师也很熟悉,所以今年才来罗格斯访问。如果可能,给我发电子邮件,加强联系:
xiexx@buaa.edu.cn
您的问题,我有以下思考:慈善基金会在我国《基金会管理条例》有明确的规定,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其实目前我国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按照官方的分类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企业三大类,社团里面的类型更加复杂,慈善基金会相对比较清楚。目前按照可否向公众募款,分为公募与非公募两种类型。
对于程文浩老师他们做的FIT指数,我不是很清楚他们的具体计算模式。我做的一个民政部课题,关于慈善组织的财务透明度指数,主要采用过程透明的方式进行指数的计算和评价,我未来有一个网站会公布我的团队按照过程透明方式,做的慈善基金会的财务透明指数,如果您感兴趣,我们还可以后续讨论。
你说的很对,基金会,尤其是全国性的大的公募慈善基金会,基本都是各个部委把握,民政部门很难监控,所以又回到你说的问题上,只要监督体系健全,也可以打破公募和非公募的限制,但目前的情况,我个人认为打破公募和非公募限制,并不是很好的时机,因为在监督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这样不利于慈善基金会公信力的增强和透明度的提升,也许适得其反。
我个人是学管理学出生,老实说,是半路出家,做非营利组织的研究,所以也许有很多地方,还要向你们学习。希望和你多交流,期待您的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