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事厅已责成各省属高校(包括省直单位)作“同城同酬”(同在哈尔滨市,同为高校教师,同一级别的教师工资应该大致相当)工资核算上报事宜,并承诺于11月将拖欠的工资补齐,然而,11月15日过后,又责成各高校重新按照以往标准作工资,就是说“又不给涨了”,可是好多高校都以为是板上钉钉的事儿,将校聘编制的教师按照省里的标准补发了工资,如此“尴尬”的局面令人感觉“可笑、可耻、可恨”,又很无奈,那些补发的工资如果省里确定“不涨了”,还得还回来,哈哈哈哈!这就好比你结婚,我在红包上写了“1000元”,打开红包里面是个白条,又好比我随了"1000 元"礼,又要回来了。这种事,在老百姓身上都很难发生,却偏偏发生在ZF行为上。这让我想起了一段京剧唱词“此时间不可闹笑话,胡言乱语怎瞒咱?在长安是你夸大话,为什么事到如今耍奸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