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中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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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门间技术变化影响价值量分配咨询pupil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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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砥 发表于 2008-7-27 12:42:00

红色字体我倒建议改成:“马克思所说的等量劳动相交换,所指的那个等量劳动,肯定得是劳动强度相同的劳动”。

而且,劳动强度,在部门之间到底可不可以进行比较,也需要具体解释,明确劳动强度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劳动强度,这个概念,我们两个还没有明确,不知道你说得是不是劳动生产率。

我更愿意用劳动复杂程度,这个概念只跟劳动者付出的劳动的难度有关。进行交换的劳动,它们质上的差别,我更愿意看他们的“费劲”程度。

确定劳动强度的,正是市场上的交换,和劳动者之间的流动。

如果某个人,干了一小时,可以换别人两小时的商品,别人知道有这样的好处,也可以去干他所干的这个活,只是觉得太累了,所以,不会转行过来以获得这样的“好处”,那么,这应该是劳动强度的差异。

另一种差异,就是技术的差异,劳动复杂程度的差异了。

--不是先设定了劳动强度的量,然后再看依照强度如何进行“劳动”之间的交换,而是,根据客观的稳定的交换结果才能最终确定出来,哪些劳动强度更大……

等量劳动相交换的等量劳动是同等强度的,我的原本意思就是这个,没有表述清楚。‘不是先设定劳动强度,然后再依据强度相交换,而是根据客观的结果确定劳动强度,’这个逻辑我认同,但是对于这种客观上进行的经济交换行为,肯定是需要对其进行认识,所以才有了假设劳动强度的想法,也就是对实际上进行的劳动交换的模拟分析。

我说一下我对于劳动强度和劳动复杂程度的看法,为什么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倍乘,我觉得不在于劳动强度,而在于你说的劳动的复杂程度,我觉得这两个不是相同的概念。制造计算机和锄草是不一样的劳动,复杂程度不同,但是就锄草这一同种劳动而言,不同的人的工作强度亦有可能不同。就生产某种使用价值而言,有可能某些人的强度很大,体力脑力支出很大,某些人的强度一般,脑力体力支出一般,这就是我劳动强度的意义,其实就是单位时间内体力脑力支出的强度。

而商品在进行交换的过程中,首先是同等强度的劳动,然后再根据量的多少来衡量,假如强度可以量化,那么就可以出现强度为1的10小时的劳动量,所以我有了将所有劳动力的劳动强度平均,然后求出平均劳动强度下每个劳动力的劳动时间,然后在求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其实就是加权平均,下面我就某一行业来阐明:

A商品,假设市场上共有n个劳动力进行生产,现有如下假定:

n个劳动力制造A商品所需要的私人劳动时间是:t1,t2......tn

n个劳动力工作时的强度为:e1,e2......en

制造A商品的平均劳动力强度为:E=(e1+e2+...+en)/n

各劳动力制造A商品的私人时间转换为同等程度的可交换的劳动时间:ti*(ei/E)[i为第i个厂家]{这里的劳动都是同等一致的劳动了}

制造A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T=∑ti*(ei/E)/n

上面只是在一个部门内部平均,其实对于不同的商品相交换,劳动的强度平均应该是在整个社会进行的,然后求出所有的商品所需要的同等强度的劳动时间各是多少,如果考虑到时间的跨度,或许就更为复杂了。我认为客观的经济行为或许是这样,我只是试图对其进行反映,当然反映的对错就不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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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il 发表于 2008-7-29 09:59:00
以下是引用中砥在2008-7-27 12:42:00的发言:

等量劳动相交换的等量劳动是同等强度的,我的原本意思就是这个,没有表述清楚。‘不是先设定劳动强度,然后再依据强度相交换,而是根据客观的结果确定劳动强度,’这个逻辑我认同,但是对于这种客观上进行的经济交换行为,肯定是需要对其进行认识,所以才有了假设劳动强度的想法,也就是对实际上进行的劳动交换的模拟分析。

我样讲我同意。

呼唤中国经济学大家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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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il 发表于 2008-7-29 10:04:00
以下是引用中砥在2008-7-27 12:42:00的发言:

我说一下我对于劳动强度和劳动复杂程度的看法,为什么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倍乘,我觉得不在于劳动强度,而在于你说的劳动的复杂程度,我觉得这两个不是相同的概念。制造计算机和锄草是不一样的劳动,复杂程度不同,但是就锄草这一同种劳动而言,不同的人的工作强度亦有可能不同。就生产某种使用价值而言,有可能某些人的强度很大,体力脑力支出很大,某些人的强度一般,脑力体力支出一般,这就是我劳动强度的意义,其实就是单位时间内体力脑力支出的强度。

而商品在进行交换的过程中,首先是同等强度的劳动,然后再根据量的多少来衡量,假如强度可以量化,那么就可以出现强度为1的10小时的劳动量,所以我有了将所有劳动力的劳动强度平均,然后求出平均劳动强度下每个劳动力的劳动时间,然后在求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其实就是加权平均,下面我就某一行业来阐明:

A商品,假设市场上共有n个劳动力进行生产,现有如下假定:

n个劳动力制造A商品所需要的私人劳动时间是:t1,t2......tn

n个劳动力工作时的强度为:e1,e2......en

制造A商品的平均劳动力强度为:E=(e1+e2+...+en)/n

各劳动力制造A商品的私人时间转换为同等程度的可交换的劳动时间:ti*(ei/E)[i为第i个厂家]{这里的劳动都是同等一致的劳动了}

制造A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T=∑ti*(ei/E)/n

上面只是在一个部门内部平均,其实对于不同的商品相交换,劳动的强度平均应该是在整个社会进行的,然后求出所有的商品所需要的同等强度的劳动时间各是多少,如果考虑到时间的跨度,或许就更为复杂了。我认为客观的经济行为或许是这样,我只是试图对其进行反映,当然反映的对错就不知了

你的这个公式,的确是进行了平均劳动时间的计算,而且计算的逻辑是对的。

问题就在于,这个劳动强度,是指什么,生产同种商品时,它是不是指“劳动生产率”呢?

相应的社会平均劳动强度的说法,是不是可以说成是社会平均的劳动生产率呢?

或者,是指劳动的“费劲”程度,难度?

--如果是指这个,那么,恐怕衡量起来有难度。

当然,我也没有想明白这里的道理是什么……

呼唤中国经济学大家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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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砥 发表于 2008-7-30 10:03:00

劳动强度和劳动生产率不是一个概念,但是有一定联系,一般来说在同一时期,劳动强度大,生产率会高一点,就拿一个制鞋的劳动力来说,他可以很累的一个小时生产一双鞋,也可以一天悠闲的生产一双鞋,这个时候凝结在这个鞋子里的劳动的强度是不同的,所以我才提出了要求出平均劳动强度之后的劳动时间,如果劳动强度不一致,我认为是无法进行计量的,其实我认为马克思是意识到这一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里就提到了平均劳动强度,但是他没有具体深入去做,就比方他举的那个例子,是不是一个人越懒越不熟练,商品价值越高,他说不是,其实考虑到这个人的工作强度就能很好的分析。强度的概念在我上面的叙述中可以看出和复杂程度不是一个概念,和劳动生产率有联系,但不是一个概念,因为它是为劳动交换做标准的。

在历史上,不同时期生产某一使用价值的劳动强度都是不一样的,比如100年前,生产鞋子的工人可能要在皮鞭下极限式的工作,现在肯定不是,那么那个时候的工作强度肯定比现在大,但是你要说劳动生产率,现在肯定比以前高,但是以前一个小时的脑力体力支出肯定比现在大,不能直接用时间来衡量,我觉得。

其实,现在就是有两个问题,一个就是在当前时期的劳动平均,另外一个就是时间跨度上的平均劳动时间比较。

另外,我认为劳动量和熟练程度没有关系,不管熟练不熟练,都是同等程度的劳动支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30 10:10: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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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il 发表于 2008-7-30 18:08:00
以下是引用中砥在2008-7-30 10:03:00的发言:

劳动强度和劳动生产率不是一个概念,但是有一定联系,一般来说在同一时期,劳动强度大,生产率会高一点,就拿一个制鞋的劳动力来说,他可以很累的一个小时生产一双鞋,也可以一天悠闲的生产一双鞋,这个时候凝结在这个鞋子里的劳动的强度是不同的,所以我才提出了要求出平均劳动强度之后的劳动时间,如果劳动强度不一致,我认为是无法进行计量的,其实我认为马克思是意识到这一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里就提到了平均劳动强度,但是他没有具体深入去做,就比方他举的那个例子,是不是一个人越懒越不熟练,商品价值越高,他说不是,其实考虑到这个人的工作强度就能很好的分析。

你所说的强度,有价值意义吗?

如:生产的鞋子一样,他们这些鞋子在市场上的价值肯定也就一样,那么,这会不会出现了,同一个鞋子耗用了不同强度的劳动?

比如在你举的例子中,那个强度大的鞋子生产者,他一小时的劳动,是否就相当于对方一天的劳动,他们之间的劳动强度之比,是否是:一天/1小时?

如果是这样,我想进行行业内劳动强度平均的,还是生产的东西一样,价值就一样多,交换比率就一样,如此一来,劳动强度之间的比例关系,与劳动生产率之间的比例关系,是一样的。

呼唤中国经济学大家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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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il 发表于 2008-7-30 18:10:00
以下是引用中砥在2008-7-30 10:03:00的发言:

在历史上,不同时期生产某一使用价值的劳动强度都是不一样的,比如100年前,生产鞋子的工人可能要在皮鞭下极限式的工作,现在肯定不是,那么那个时候的工作强度肯定比现在大,但是你要说劳动生产率,现在肯定比以前高,但是以前一个小时的脑力体力支出肯定比现在大,不能直接用时间来衡量,我觉得。

其实,现在就是有两个问题,一个就是在当前时期的劳动平均,另外一个就是时间跨度上的平均劳动时间比较。

另外,我认为劳动量和熟练程度没有关系,不管熟练不熟练,都是同等程度的劳动支出!


我觉得纵向比较的意义就不大了吧,因为,我们不会发生跨越历史的商品交换,相应的劳动交换关系,也只能是同一个时空的劳动之间的相互交换--没有了交换关系,劳动强度之间的换算,不知如何进行确定?

呼唤中国经济学大家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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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gqq 发表于 2008-7-30 23:41:00
以下是引用中砥在2008-7-26 20:51:00的发言:
我猜,恐怕你也不会有兴趣一直看到这里……

首先引用一下这句话,以示我很认真的看完了你的东西,你在这里增加了一些限定条件,使问题更加清晰,在你的模型里面,社会对A商品的需求量不变,也就是你所说的需求无弹性;与A相交换的其它商品的技术不变,总量不变,从而和A的交换比例和总量互补不变;A行业减少的劳动力流向不构成影响;加上这三个限定条件,出现的结果就是你所说的不等量劳动进行了交换,而且不是暂时的现象,如果要动态的在时间跨度上来考虑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了,各个行业的发展显然都不是齐头并进的,都是会出现你所说的这种状况的,如果要进行分析,确实比较有意思,不过我没有头绪,不知道对你的问题我有没有入门?

凑个热闹。我想的价格差规律是在理清这个头绪,仅供阁下参考。

价格差规律:http://www.xslx.com/htm/jjlc/lljj/2005-03-06-183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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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砥 发表于 2008-7-31 18:47:00
以下是引用pupil在2008-7-30 18:08:00的发言:

你所说的强度,有价值意义吗?

如:生产的鞋子一样,他们这些鞋子在市场上的价值肯定也就一样,那么,这会不会出现了,同一个鞋子耗用了不同强度的劳动?

比如在你举的例子中,那个强度大的鞋子生产者,他一小时的劳动,是否就相当于对方一天的劳动,他们之间的劳动强度之比,是否是:一天/1小时?

如果是这样,我想进行行业内劳动强度平均的,还是生产的东西一样,价值就一样多,交换比率就一样,如此一来,劳动强度之间的比例关系,与劳动生产率之间的比例关系,是一样的。

强度在我看来其实就是和密度、纯度差不多的概念,试想假如两个人技术相同,其中一个会不会拿自己很辛苦的5个小时的劳动量去换取另一个很悠闲的5小时劳动量,只有强度相同的劳动才能等量交换,强度在价值上的意义就是这样体现的。另外你问我相同的鞋子会不会耗费不同强度的劳动,我觉得完全可能,但是如你所说价值肯定是一样的,因为在市场交换中劳动的强度肯定已经相同了,这是客观的经济现实。

马克思在分析当中把所有劳动看成等强度的了,但是其实他省略了经济中的这一步分析。

公司要关机器,明天再详细写,07.31

还真是复杂,自己也给搞的很晕,我再想想,然后再请教 08.0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1 17:53: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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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gqq 发表于 2008-7-31 21:12:00

我揭示的绝对价值定律能解决劳动强度困境。

绝对价值定律:在劳动对象和劳动结果不变的情况下,生产任何一件商品所需的生产量(这里就理解成劳动量吧)不变。由于劳动量=劳动力×劳动时间,所以懒人生产一件商品耗费的时间就多。

马克思在研究时采用了欺骗手法(好听是有意忽视),那就是不考虑商品数量。显然同样时间内懒人生产的商品数量少些。所以,尽管商品价值一样,但是由于懒人生产的商品少些,或以收益就少些。等价交换定律是以这种方式鼓励勤快,鞭笞懒惰的。

连接价值三大定律:http://www.xslx.com/htm/jjlc/lljj/2003-3-29-13435.htm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31 21:21: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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