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举个带数字的例子来说明可能直观一点:
假定某企业报告期货物销售额为78万元,从外单位购入的原材料等流动资产价款24万元,购入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价款40万元,当期计入成本的折旧费用5万元。这个例子中理论增值额计算为:78-24-5=49。则分析如下:
假设A: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价款(生产型的情况):
那么法定增值额为:78-24=54,这时法定同理论增值额的差额为5万元;
假设B: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的价值的折旧费用部分(收入型的情况):
那么法定增值额为:78-24-5=49,这时法定增值额与理论增值额相同;
假设C:允许一次性扣除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消费型的情况):
那么法定增值额为:78-24-40=14,这时法定同理论增值额的差额为-35元
这个例子直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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