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刘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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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利人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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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国奇 发表于 2008-10-2 00:57:00
以下是引用刘保强在2008-9-3 18:27:00的发言:

这个问题其实很好解决!先生只要将“人”这个概念搞清楚就行了!也就是说,当先生把“利人”中的人理解为我之外的人时,想一下自己是不是人;而当先生把“利人”中的人只理解为自己时,想一下其他人是不是人。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其实,我说的利人就是说明人们在为自己的时候不可以损害到他人,在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人们要坚决捍卫人的利益!这个利人指的不是只为自己个人,当然也不是指为他人,而是为人类!

哈哈,这样一来你的观点是不可证伪的,永远是对的。

所以某人偷别人的钱可以这么说:他是为了自己,自己是人类一员,所以偷窃是利人的。也可以这么说,由于被偷,他人会去更努力挣钱,于是推动经济发展,所以偷窃是利人的。

以此,放几十可原子弹也是利人的。

唯一可证伪的就是消灭包涵自己的所有的地球人的行为不是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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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08-10-8 16:53:00
以下是引用张建平在2008-9-28 8:46:00的发言:

并不存在如楼主所说“既然利己与利他对立了这么多年”,把两者对立是混淆了目的和方法。

推荐一篇文章“利己是动力,利他是方法”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4a959b0100adsi.html

首先,感谢先生的推荐!不过,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先生那篇文章的作者错了!利人既是动力,也是方法!

这里我举一个例子供先生思考!如:一个人饿了,想吃东西,显然此时他的动力是要利己,当然此时的利己也是利人,而他要采取的方法只能是利人,也就是在不损人的情况下利己!如果他在此时选择利他的话,只能是不吃东西继续饿下去!

最后,欢迎先生及其他网友继续讨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10 0:20: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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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08-10-10 00:19:00

以下是引用曹国奇在2008-10-2 0:57:00的发言:

哈哈,这样一来你的观点是不可证伪的,永远是对的。

所以某人偷别人的钱可以这么说:他是为了自己,自己是人类一员,所以偷窃是利人的。也可以这么说,由于被偷,他人会去更努力挣钱,于是推动经济发展,所以偷窃是利人的。

以此,放几十可原子弹也是利人的。

唯一可证伪的就是消灭包涵自己的所有的地球人的行为不是利人。

曹先生呀!某人偷别人钱的时候已经是在损人了,那还有什么利人之说!

至于小偷偷别人的钱是利人还是损人,我先不做具体分析,这里给先生提供一条思路供先生参考!先生可以从小偷偷别人钱后的利益得失、被偷者的利益得失、以及社会的利益得失综合来考虑小偷偷别人的钱是利人还是损人!

至于能否证伪,先生证一下就知道了!

最后,欢迎先生及其他网友继续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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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08-10-31 15:15:00
欢迎大家参与人性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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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08-12-10 16:27:00

1)、利人的含义。
       
      利人,顾名思义,就是指有利于人。这里的人不是仅指我,当然也不会是仅指他,而是指包含你、我、他在内的所有人。也就是说有利于人类或者说全社会。具体说来,利人就是指人类在生产活动中要以全人类的利益为宗旨,从个人利益出发,自觉尊重他人利益,有效维护社会利益,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有机统一,实现人类的共同发展。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http://www.pinggu.org) 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thread-323472-1-1.html

为避免引起歧义,现将利人的含义里的“从个人利益出发”改为“从个人正当利益出发”!

至于什么是正当利益,我认为:符合人类利益的个人利益被视为正当利益!

在这里感谢无知求知先生的提醒!欢迎大家继续批评指正和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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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09-1-15 10:18:00
谈到人权,当然少不了人性,欢迎大家对我的《利人论》提出质疑和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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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华建 发表于 2009-1-15 20:51:00

究竟什么是人性?在生理学、心理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等自然科学中,我们找不到关于——人性——的研究;我们可以知道,离开人的——欲望、价值取向和情绪——我们的大脑只剩下一个与其它动物大脑毫无区别的一堆东西,只是容量不同而已;所以人性就只能是人的——欲望或价值取向或情绪,否则,人性没有实质性的内容。正像电(性)的种类(正与负)具有稳定的方向性一样,人性也一定有(意识的或生理冲动的)稳定的趋向性,否则,人性的存在就毫无意义。那么我们人的欲望、价值取向和情绪的稳定的趋向性是什么?

我问楼主,你认为“人性”是在人的大脑(机体)之外呢,还是在人的大脑(机体)之内,还是有时在“内”有时在“外”?

不要夸夸其谈,我们需要实事求是,“人性”不可能飘荡在空中吧。

给我一个诺贝儿经济学奖,我是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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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09-1-16 10:10:00
以下是引用戚华建在2009-1-15 20:51:00的发言:

究竟什么是人性?在生理学、心理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等自然科学中,我们找不到关于——人性——的研究;我们可以知道,离开人的——欲望、价值取向和情绪——我们的大脑只剩下一个与其它动物大脑毫无区别的一堆东西,只是容量不同而已;所以人性就只能是人的——欲望或价值取向或情绪,否则,人性没有实质性的内容。正像电(性)的种类(正与负)具有稳定的方向性一样,人性也一定有(意识的或生理冲动的)稳定的趋向性,否则,人性的存在就毫无意义。那么我们人的欲望、价值取向和情绪的稳定的趋向性是什么?

我问楼主,你认为“人性”是在人的大脑(机体)之外呢,还是在人的大脑(机体)之内,还是有时在“内”有时在“外”?

不要夸夸其谈,我们需要实事求是,“人性”不可能飘荡在空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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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华建先生呀!久违了!

首先,非常欢迎先生前来质疑!不过希望先生要能够以理服人!

其次,对于先生的问题,我想说的是:你认为人性可以在人的机体外面找到吗?我可没那个本事!其实,先生有话直说就行了,不需要绕一个圈子来质疑,我这个人喜欢直来直去!其实,先生之所以会有这样的问题,也怪我在文中交代的不是太清楚!下面是我在和其他网友交流时我做的一些回答,我现在把它们引出来,供先生参考。在看了那些答复后,先生看看是否还有类似问题。如果有,咱们再做交流!

答复一:

 我不认为人性有多么复杂,其实之所以复杂是因为人们仅把人类个体做为研究对象来考察的结果!显然,我们每个人类个体都是人,但人却不仅仅指我们中的一个个体,它是一个群体性的类概念。所以,我们在探讨人性时,并不仅仅是在说某个人具有什么属性,而应该是我们所有的人共有什么属性,应该是人的共性。

         其实,对于我们每一个个体而言,都同时具有利人性和利己性这两层属性,而利己性只能是人的个性,利人性才真正是人的共性。在这里利己性中使用这个己字,其实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己,好象利己性也是人的共性。其实不然,利己性只是人人都具有的属性,而不是人们所共有的属性。它们的区别在于各自拥有,还是共同拥有。因为在这里的己所代表的是不同的人,代表着不同的人类个体。这一区别确实是极不易辨别!但当我们把利己性中的“己”字用具体的每个人类个体来替换的时候,就很容易区别了!

       如:张三具有利张三性和利人性,李四具有利李四性和利人性,其中的利张三性和利李四性都只能是此二人所具有的个性,而不是共性。而我们所要寻找的人性,只需要考察人类所具有的共性就可以了,也足够了!

       其实,我在文中也提到过,只是并没做详细解释!大家在谈论人性时所说的人不可能是针对某个具体个体而言吧?而在谈利己性时其中的“己”却是只能表达出每个具体的个人的意思,否则便还得用“人”字来表达。人是一个集合概念,而己只是一个个体概念。

答复二:

先生在文中提到人性中的阴暗面问题,我做了一些思考,我认为:在具体的人性中所表现出来的阴暗面不应被归结为人的本性!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本质属性就只有两个,即:利人性和利己性。而利己性并不会必然导致损人行为的发生,而是只有当人的利己行为跨过了自身的利人性后,才异化为损人行为。所以,我认为损人性或者说在具体的人的人性中所表现出来的阴暗面不应被归结为人的本性中。它只是一些具体的人的人性异化的结果!

     在具体的实践中,我们只需要理解和把握好老祖宗留下的“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句话,就可以使我们在具体社会实践中立于不败之地!我觉得这句话很好的反映了我们的先人们对人性的把握和认识!前半句把握了人的共性,人是利人的,所以我们不能害人;后半句充分注意到了具体的人可能会发生人性的异化,干一些损人利己的事,所以我们要随时防范坏人。当然,这也是要我们清楚地认识到人性是善良的,但一些具体的人的人性是可能邪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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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华建 发表于 2009-1-16 14:00:00

人性在哪里有几个属性

 

刘先生,我们集中起来讨论两个问题:1、人性在哪里;2、人性有几个“属性”。

 

一条铜线会导电,那么另一条铜线是不是也会导电呢,实践证明,每一条铜线都会导电。因此我们说,导电是铜线(金属)的属性。那么我们问,金属导电的属性存在于哪(位置)里呢,显然,存在于金属本身;因为没有这条铜线,我们在路上走,电就不会碰到我们。那么我们又问,金属导电的属性有几个呢,显然只有一个,因为金属们不可能在导电的时候突然停下来不干或把电从相反的方向送回去(除非电太厉害了,把它烧掉)。

 

人性的性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姑且不管它什么意思,只要知道有个“性”就可以了。但人的“性”在哪里呢,就是说,它可能存在的位置在哪里呢,显然它不能离开人,正像金属的导电属性不能离开金属一样,这一点我们不会有异议吧。那么人的“性”有几个种类呢,正像电的种类有正与负一样,人的“性”有男与女,那么男与女是不是我们要讨论的“人性”呢,显然不是,因为我们讨论的是人的另一个“性”,这另一个“性”是什么性呢,显然,在人身上除了还有一个“趋向性”外,就再也找不到任何“性”了。什么是“趋向性”呢,正像电的种类除了正(性)与负(性)外,它们还有个方向性,及已知自然界中的“力”也具有方向性,所以,人性的“趋向性”也可以理解为人的“意识或行为”趋向某对象的方向性。但自然界中的电的或力的这种方向性,我们已知,都是稳定的不变的,就是说,它在向着某方向的时候,不会自己想起来要改变方向。

 

那么人性之中除了男女性和趋向性外,还有没有存在其他“属性”的性呢,显然没有,因为人性也只有两个“属性”,所以我们找不到这两个“属性”之外的第三个“属性”。那么显然,我们现在讨论的就应该是“人性”中的方向性。

 

现代科学指出,组成我们人的每一块原料都是“物质”的,而任何“物质”到目前已知的除了带正电或带负电或不带电及具有方向性外,剩下的就是能量;并且,这些“物质”都不具有自己改变自己的能力。就是比方说,物质带上正电后,要想改变自己带负电是没有办法的;当一束太阳光正在射向地球的途中自己想起来要回去,那是不允许的。

 

那么我们——人——的这个“物质”为什么,有什么理由得到自然界的特别照顾,可以在“利他”与“利己”的趋向性中,拥有自动“调节”特权。

 

所以,我的观点认为,如果人性是趋向“利己”,就不会再具备能力趋向“利他”;反之,如果人性是趋向“利他”的,也就不会再具备能力趋向“利己”。那么为什么现在“人性”有出现既有“利他”又有“利己”的现象呢,我认为,那肯定是我们自己的认识误差,就是说,“利他”与“利己”对人性的趋向性来说,肯定是一个方向,而我们自己却把它——认为地——分成了两个方向的原因造成的。

 

——接下来,我的《需求公理》会证明我的观点是正确的。

 

(刘老兄,现在我总在以理服人了吧)

给我一个诺贝儿经济学奖,我是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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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09-1-22 12:49:00

戚华建先生呀!请先生先了解了我说的利人的含义后,再来质疑好不好?

欢迎先生在了解了我说的利人的含义后,重新提出质疑!切记,一定要以理服人!而且还要了解作者的观点后,再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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