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保险的可保风险一般具有以下条件:
非投机性
即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应该是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纯粹风险。可保风险不具有投机性,保险人通常不能承保投机风险,因为,保险人如果承保投机风险,既难以确定承保条件,又与保险的经济补偿的性质职能相违背。
偶然性
关于车险有哪些险种,我们应该知道,即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应该是偶然的。可保风险应该是既有发生的可能,又是不可预知的。因为如果风险不可能发生,就无保险的必要。同时,某种风险的发生情况又不具有必然性。
财产保险费的意外性
即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应该是意外发生的。风险的发生既不是被保险人及其关系人的故意行为所引起的,也不是被保险人及其关系人不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所引起的。
普遍性
即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应该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害的可能性。保险以大数法则作为保险人建立稳固的保险基金的数理基础,因此,可保风险必须是普遍存在的风险,即大量标的都有可能遭受损害。如果风险只是对于一个标的或几个标的而言,那么保险人承保这一风险等于是下赌注、进行投机。
只有一个标的或少量标的面临潜在的或将要发生的风险,是不具备大数法则这一数理基础的。
只有对大量标的遭受损害的可能性进行统计和观察,才能使保险人比较精确地测算出损失及伤害的概率,以作为制定保险费率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