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论文用,然后发现论坛上价格好高,就自己买了一本,现在把数据打包上来方便大家,价格便宜些。
编者说明:
2004年,我国进行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经济普查之后,国家统计局和各地区统计局根据经济普查资料对2004年GDP进行了重新核算,并按照国际惯例,对2004年以前年度的生产法GDP和支出法GDP历史数据进行了系统的修订。
这本《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历史资料(1952-2004)》汇集了经过修订后的最新资料。其中,全国资料为1952-2004年的生产法和支出法GDP历史数据;地区资料为1993-2004年的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GDP历史数据。在行业分类上,国家数据基本采用我国2002年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的门类;地区数据基本采用我国1994年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1994)中的门类。
本书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为修订后的全国GDP历史数据;第二部分为修订后的地区GDP历史数据;第三部分为GDP历史数据的修订方法;第四部分为指标解释。
为使读者更好地使用本书,需要特别说明几个问题:
一、本书中的全国数据,没有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数据。
二、由于资料来源和核算方法的原因,全国支出法GDP与生产法GDP并不相等,两者间的差额为统计误差。在地区数据中,由于把净流出作为平衡项,因此,地区生产法GDP等于地区支出法GDP。
三、由于我国GDP核算采用分级核算制度,即国家统计局核算全国GDP,地区统计局核算地区GDP,因此,尽管国家统计局制定了统一的核算方法,但由于依据的基础资料存在差异,加之某些全国性活动难以进行地区划分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全国数据不等于31个省区市数据的简单汇总。
四、由于大部分地区的GDP历史数据是从1993年开始修订的,故地区1993年以前的数据没有编入本书,用户可使用原有正式出版的资料或者地区新出版的资料。
五、书中所有指标的绝对数和构成比重都按当年价格计算,发展速度(或指数)按不变价格计算。
六、由于GDP数据今后还会进行必要的修订,本书提供的数据以后可能会有变化。原则上,以最新出版的资料为准,请读者在使用数据时加以注意。
七、表中“空格”表示相应的统计指标数据不详、无该项数据或数据太小不足以按要求的计算单位填报。
八、本书中的计量单位“亿元”的英文“a hundred million yuan”统一用“100m yuan”表示。
感谢读者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欢迎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