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是现代市场竞争重要武器体现得淋漓尽致!!!阿里巴巴在美遭集体诉讼,7家美国律所介入,“围剿”阿里巴巴的诉讼力量正在集结。
工商总局“白皮书”公布后,阿里巴巴集团因涉嫌“隐瞒受到监管部门调查”等问题,在美国遭到集体诉讼,有7家律所介入。有律师认为,此前工商总局“白皮书”仍可作证据。
7家美国律所已介入调查
自1月27日,淘宝官方微博质疑工商总局抽检结果开始,被广泛关注的阿里巴巴和工商总局的“过招”告一段落,不过,阿里巴巴还面临更多麻烦。
据外媒昨日报道,阿里巴巴在美遭到集体诉讼,被指控发布误导性声明并隐瞒受到监管调查的情况。美国律所Robbins Geller Rudman &Dowd LLP上周五宣布以涉嫌违反证券法为由将阿里巴巴及其部分高管告上纽约联邦法院。(征集启事详见下文)
该律所认为阿里巴巴上市前,公司高管曾与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官员进行会议,监管方提出该公司可能存在非法商业行为,但阿里巴巴并未披露相关消息。在工商总局的会议记录中,提到阿里旗下淘宝销售假货等问题。据外媒报道,目前已有7家美国律所表示将介入调查。
外媒引述阿里巴巴发言人的回应称:“阿里巴巴认为诉讼中指控的罪名缺乏法律依据,公司将积极抗辩。”阿里集团相关负责人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公司并未对上述事件进行表态。
近期,2014年在美上市的阿里巴巴股价备受打击。阿里巴巴发行价为68美元,上市第一天开盘价高达92.7美元。2015年1月26日收盘价103.99美元,到1月30日时,收盘价为89.08美元,四个交易日总市值蒸发约367.53亿美元。
律师称工商总局无权决定“白皮书”效力
1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曾公布一份对阿里巴巴集团行政指导的“白皮书”,称阿里巴巴存在5大问题。不过1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称上述“白皮书”实质是行政指导座谈会会议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当天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会见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双方同意联手打击假货,维护消费者权益。
中国律师于1月30日公开发布阿里巴巴投资者的集体诉讼征集令。其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工商总局没有权利决定“白皮书”无法律效力,核心问题是淘宝售假等问题是否是事实。他认为,阿里涉嫌“未向投资者披露不利信息”。
据介绍,目前律师们所怀疑的是阿里巴巴是否和某些官员或董事违反了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目前已有投资者委托其进行诉讼。
与此同时,问天律所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尽管工商总局说白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但白皮书中的内容仍将起到证据的作用。律师可将其提交至美国法院,并按照白皮书的思路进行调查。如果白皮书中的内容确实发生在阿里上市前,阿里可能涉嫌虚假陈述、欺诈上市,将面临美国监管方的严重处罚。
■ 背景
多家中概股曾遭集体诉讼
据外媒报道,“围攻”阿里巴巴的美律所达7家。查询这几家律所代理过的案件发现,近年来,他们都有对中概股发起诉讼的记录。
这几家律所所调查或起诉的中概股公司,涉及中石油、新东方、分众传媒、兰亭集势、世纪互联、聚美优品、安博教育、龙威石油,其中集体诉讼居多。这些案件的最终结果,多以和解和尚不明确告终。
2012年7月,美国7家律师事务所向新东方发起集体诉讼,指控新东方发布了虚假和误导信息,包括财务报表夸大了资产规模或者现金流。诉讼目前仍未有明确结论。
2014年5月聚美优品在纽交所上市,7个月后遭PomerantzLLP发起集体诉讼,指控聚美优品及其特定高管向投资大众发布了错误的、误导性的声明。随后4个月里,聚美优品市值缩水60%以上,但该案至今尚未有定论。
兰亭集势是为数不多公开承认存在虚假和误导声明,而已赔偿和解的公司。2013年8月美国4家律师事务所发起集体诉讼,指控兰亭集势作出了虚假和误导性声明。2014年9月,兰亭集势宣布以155万美元就集体诉讼达成和解。
集团诉讼原告征集启事
网址:http://www.rgrdlaw.com/
Notice of Opportunity to Serveas Lead Plaintiff
On January 30,2015, 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 LLP filed a complaint alleging violations of the federal securities laws by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and certain of its officers and/or directors. The class action was commenced in the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on behalf of purchasers of Alibaba American Depositary Shares ("ADSs") between October21, 2014 and January 28, 2015 (the“Class Period”).
If you purchased Alibaba ADSs between October 21, 2014 and January28, 2015 you may qualify to serve as a lead plaintiff in this action. The deadline to file lead plaintiff motions is March 31,2015.

说明:图片来源于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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