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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治理与讨论] 北大维持撤销“抄袭门”于艳茹博士学位决定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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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1104 发表于 2015-3-18 11:03:58
她导师说她是学传媒的,这篇文章学术性质弱些,传媒性质多一些,说白了就是这篇文章是科普性文章,不符合学术规范也无可厚非的,而且这个期刊也不是学术性期刊。

对一个学生如此严厉有些过了,毕竟社会影响没这么大,教授院士这些抄袭事件也没见有啥压力的处分,头衔项目基金还是少不了,有点欺负弱势群体的感觉,博士读出来三十好几才只是人生起步,这不是毁人一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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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1104 发表于 2015-3-18 11:06:51
gxlao 发表于 2015-3-18 10:54
是所有学术不端行为都可以构成撤消博士学位, 而不是只博士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才可以撤消博士学位, 请您 ...
这样的话北大毕业的所有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人员是不是只要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北大都有权利剥夺博士头衔?若如此的话相信北大不止她一个人有抄袭行为,以往为何没有出现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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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1104 发表于 2015-3-18 11:10:03
gxlao 发表于 2015-3-18 10:54
是所有学术不端行为都可以构成撤消博士学位, 而不是只博士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才可以撤消博士学位, 请您 ...
这样的话北大毕业的所有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人员是不是只要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北大都有权利剥夺博士头衔?若如此的话相信北大不止她一个人有抄袭行为,以往为何没有出现此种情况?

还有北大既然如此严格,为何不再增加一条若北大学子在ZF部门工作出现贪腐行为北大有权剥脱其北大头衔呢?

还有个疑问就是北大隶属教育部,学位是教育部颁发,北大有何权利剥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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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lao 发表于 2015-3-18 11:32:01
dong1104 发表于 2015-3-18 11:10
这样的话北大毕业的所有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人员是不是只要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北大都有权利剥夺博士头衔?若 ...
这当然是对北大学生使用的, 工作以后不是北大学生,发文章的时候作者单位也已经不是北京大学, 当然就没有这个问题.
于艳茹投稿的这篇有学术不端的文章的时候, 她自己是北京大学的学生,而且用的作者单位是北京大学,所以北京大学要为他的学术行为承担责任, 北京大学也因此蒙羞, 所以当然也就有权利处罚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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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xjiang 发表于 2015-3-18 11:38:05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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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edragon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5-3-18 11:47:41
抄袭尽管有错,但是北大剥夺人家博士学位的程序是否合法也值得怀疑(论文发表的时间和毕业的时间)!找软柿子捏很正常。原来北大也发生过博士学位官司,结果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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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楚流光 发表于 2015-3-18 12:32:43
唉,感觉女博士这辈子学术生涯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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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uguangyong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5-3-18 12:36:46
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大家基本想法并不冲突。只不过主要分歧在于该不该拿这位博士开刀,这样是不是公平。但我觉得首先得为北大敢于开刀行为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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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fciausa 发表于 2015-3-18 12:43:59
昨天在公交上还听到有人要花钱买论文,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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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chuzu 发表于 2015-3-18 13: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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