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题,选择先公务员再读在职博士好还是直接全日制博士好?
我的情况:家境尚可,完全可以支持我再去读博;硕士在读期间期刊及会议发表论文12篇(未算入未正式见刊的2篇,其中C扩1篇,211的学报2篇);研究方向国际法(学科再细化的话是WTO法及FTA法治研究)。
目前选择:1. 魔都市区基层公检法公务员,前途被看好。
2. FDU博士(刚过初试),方向国际经济法,导师人非常好。
一直以来是把FDU的博士当成首选,公务员当备胎,但是博士复习节奏一直处在被打断之中,考上公务员之后就打算放弃,日后再准备在职博士了。分数出来后以为这次FDU的博士初试烂的一塌糊涂,英语50+,两门专业课70+,还想直接就从了公务员算了,日后再考虑考在职博,没想到今年分数要求这么低,堪堪正过线进入了博士的复试。所以还是纠结了下,上坛子请教下各位高人。
两个选择的分析如下:
1. 公务员
(1)待遇不错,领导待人宽厚,工作环境佳
(2)可选择在职读博,节约时间
(3)过个两年就可以转成检察官,起码能够有点事业成就感。(一直读书真的是极度缺乏事业成就感呀,我读研期间看着别人事业家庭都开始有所成就,我就觉得很焦躁)
2. 博士
(1)符合学术路子,自己的资源禀赋也比较适合做学问
(2)有出国交流机会,而且不少,也不差
(3)导师人非常好,研究也专业对口
选择劣势亦如下:
公务员:专业与工作不相符合(正如楼下有兄弟指出的,我的专业在绝大多数的工作中都不会有用)
博士:缺乏成就感,穷,苦逼,etc.
希望各位能够给点建设性建议,非常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