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例子。给你1000元让你到超市里买商品A和B。但你发现商品A和B的价格被盖住了,不让你知道。这时你是否按照效用最大化去选择各买多少商品A和B?是否按照商品A和B的使用价值在你内心的边际效用比来选择?好。就按照这个方式选,商品A和B的比例是3比1,但数量呢?没法确定。那就随便说个数,30和10。结果到了营收员那里看到价格表时方知价格分别为1元和100元,你是否会觉得商品A和B在你内心中的效用、边际效用都立刻发生了变化?商品B的边际效用直线下降,如果还按照商品B原本使用价值在内心的的边际效用去选择,还不如去选择那个价格50元的商品C呢,或者减几个商品B来多换些商品A呢。再仔细看,商品B买一送一,顿时又感觉商品B的效用和边际效用又发生了变化。
呵呵,这就是所谓的“效用”,它完全随着价格的变化而变化,用效用的思路,从边际效用出发来定义价格,在逻辑上是完全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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