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楼上的文章,奖励金钱30分。以后请注明文章来源。
补充2点:1)法经济学通常不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一支,因为它坚持完全理性的假设,波斯纳本人与科斯、威廉姆森有很多争论和分歧;2)契约经济学,尤其是不完全契约也属于NIE很重要的一部分。具体参见“制度高阶对话:什么是新制度经济学”(积分限制500以上)。
楼主: 风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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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哈耶克与布坎南的宪政经济学有什么异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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