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秦始皇--嬴政
战国时期,各国的度量衡制度和货币制度很不一致。秦统一后,规定货币分金和铜两种:黄金称上币,以镒(秦制20两为镒)为单位;铜钱称下币,统一为圆形方孔,以半两为单位。金币主要供皇帝赏赐,铜币才是主要的流通媒介。
秦始皇以原秦国的度、量、衡为单位标准,淘汰与此不合的制度。秦廷在原商鞅颁布的标准器上再加刻诏书铭文,或另行制作相同的标准器刻上铭文,发到全国。与标准器不同的度、量、衡一律禁止使用。在田制上,秦王朝规定6步(合今230厘米)为尺,240步为一亩。这一亩制以后沿用千年而不变。
秦始皇采取了两种统一货币的主要途径:一是由国家统一铸币,严惩私人铸币,将货币的制造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二是统一通行两种货币,即上币黄金和下币铜钱。改黄金以“镒”为单位,一镒为二十两。铜钱以“半两”为单位,并明确铸金币明“半两”二字。铜钱造型为圆形方孔,俗称“秦半两”。原来六国通行的珠玉、龟贝、银锡等不得再充当货币,及至秦,中一国之币为二等;黄金以镒名,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
从公元前222年开始,秦始皇开始大幅修筑以国都咸阳为中心,向四面八方延伸出去的驰道,类似现代的高速公路。驰道并实行“车同轨”,均宽五十步。驰道的作用有数项,一说是使交通方便,以利管理六国旧地,一说主要目的为方便北方战争前线的补给,还有一说是方便始皇出巡时能畅通无阻。除秦直道和秦栈道外大多在秦故地与六国旧道以及在秦征伐六国时修建的道路上基础上拓建而成。著名的驰道包括:上郡道、临晋道、东方道、武关道、秦栈道、西方道及秦直道。
秦始皇在扫灭六国后,为方便运送征讨岭南所需的军队和物资,于是命史禄开凿河渠以沟通长江水系的湘江和珠江水系的漓江。运河在最终在秦始皇二十年至二十三年(前219年—前215年)修成。灵渠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运河之一,它自贯通后,二千多年来就一直是岭南与中原地区之间的水路交通要道。因此,此项工程在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战国时期,各国车辆形制不一。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定车宽以六尺为制,一车可通行全国。
2、汉武帝--刘彻
汉武帝统治时期,由于对外征伐不断,中央财政从此前“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的丰盈一变而为入不敷出的困局。“而富商大贾或蹛财役贫,转榖百数,废居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给。”富商大贾富可敌国,恰与窘困的中央财政形成了鲜明对比。中央ZF除了靠鬻武功爵等方式快速增加财政收入外,“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国家之急,黎民重困。于是天子与公卿议,更钱造币以赡用,而摧浮淫并兼之徒。”增加中央财政收入,打击大商人,此即汉武帝币制改革的初衷。故汉武帝即位后,为了中央ZF在经济管理和政治统治上的需要,便十分重视解决币制问题,先后进行了六次币制改革,基本解决了汉初以来一直未能解决的币制问题。一方面稳定了金融,另一方面将地方的铸币权重新统一于中央。六次改革后三官五铢的发行一举解决了困扰西汉金融多年的私铸、盗铸问题,汉武帝的币制改革至此取得了较大成功。
盐铁官营自汉代延续到现代,盐铁茶主要仍由ZF及国企控制。这项制度实施,使国家独占国计民生意义最重要的手工业和商业的利润。
3、光武帝--刘秀
自西汉后期以来,农民之沦为奴婢、刑徒者日益增多,成为西汉末年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化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王莽末年,不少的奴婢、刑徒参加起义;同时在一些割据势力的军队中也有不少的奴婢、刑徒。光武在重建刘汉封建政权中,为了瓦解敌军、壮大自己的力量,也为了安定社会秩序、缓和阶级矛盾,曾多次下诏释放奴婢,并规定凡虐待杀伤奴婢者皆处罪。另外,还规定不许任意杀伤奴婢以及废除“奴婢射伤人弃市律”,说明奴婢的身份地位较之过去有所提高。同时,在省减刑罚的诏令中,还多次宣布释放刑徒,即“见徒免为庶民”。
光武鉴于西汉后期吏治败坏、官僚奢侈腐化的积弊,即位以后,注意整顿吏治,躬行节俭,奖励廉洁,选拔贤能以为地方官吏;并对地方官吏严格要求,赏罚从严。因而经过整顿之后,官场风气为之一变。故《后汉书·循吏传》有“内外匪懈,百姓宽息”之誉。
东汉初年,针对战乱之后,生产凋敝,人口锐减的情况,光武注意实行与民休养生息政策,而首先是薄赋敛。建武六年(公元30年),下诏恢复西汉前期三十税一的赋制。其次是省刑法。再其次是偃武修文,不尚边功。光武“知天下疲耗,思乐息肩,自陇蜀平后,未尝复言军旅”。建武二十一年(公元45年),西域鄯善、东师等十六国“皆遣子入侍奉献,愿请都护。帝以中国初定,未遑外事,乃还其侍子,厚加赏赐”。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功臣朗陵侯臧宫、扬虚侯马武上书:请乘匈奴分裂、北匈奴衰弱之际发兵击灭之,立“万世刻石之功”。光武下诏说:“今国无善政,灾变不息,人不自保,而复欲远事边外乎!不如息民。”
东汉政权本是在豪强势力支持下建立起来的。但豪强势力的发展,土地兼并的逐渐严重,既威胁皇权,也影响百姓生活,以及为了加强朝廷对全国垦田和劳动人手的控制,平均赋税徭役负担,于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下诏令各郡县丈量土地,核实户口,作为纠正垦田、人口和赋税的根据,又命考察二千石长吏阿枉不平者。诏下之后,遇到豪强势力的抵制。光武下令将度田不实的河南尹张伋及其他诸郡太守十余人处死,表示要严厉追查下去。结果引起各地豪强大姓的反抗,“青、徐、幽、冀四州尤甚”,“郡国大姓及兵长群盗,处处并起”,予东汉王朝以极大威胁。面对两种不同性质的反抗,光武帝采取镇压与安抚并用的手段,一方面“遣使者下郡国,听群盗自相纠拖,五人共斩一人者,除其罪”很快,贼便解散了,另一方面,把捕到的作乱首领人物迁往他郡,“赋田授廪”,切断他们与原所在郡的联系,给了豪强地主严重的打击。经过度田事件后,郡国大姓的抗衡平静下来,出现了“牛马放牧,邑门不闭”的大好局面。度田也成为东汉朝廷的定制。因各项政策措施地实行,为恢复发展社会生产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使得垦田、人口都有大幅度的增加,从而为东汉前期八十年间国家强盛的“明章之治”奠定了物质基础。
4、晋武帝--司马炎
全国统一后,西晋政治上趋于安定,但由于多年战争的创伤,老百姓生活依然很艰苦。特别是皇室和权贵们无限制地霸占土地,更加重了农民的苦难。据说,长安东南的蓝田县,有一个很不起眼的“杂牌将军”庞宗,就占良田几百顷,其他达官贵人就更不必说了。农民没有土地,豪门世族利用占据的田地肆意盘剥农民。西晋初年,晋武帝把解决土地问题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他制定了“户调式”的经济制度。
户调式共有三项内容,即占田制、户调制和品官占田荫客制。
占田制是把占田制和赋税制结合在一起的一条法令。晋武帝时,对人口年龄进行了分组:男女16岁~60岁为正丁;13岁—15岁、61岁—65岁为次丁;12岁以下为小,66岁以上为老。占田制规定:丁男一人占田70亩,丁女占田30亩。同时又规定:每个丁男要缴给国家50亩税,计四斛;丁女缴20亩税;次丁男缴25亩税,次丁女免税。
这一规定,使得每个农民都可以合法地去占有应得的田地。不少豪门世家的佃户,也都纷纷脱离主人,去领取属于自己的一份土地。占田制发布以后,不少农民开垦了大片荒地,这对农业经济的好转起到一定的作用。
户调制即征收户税的制度。户调不分贫富,以户为单位征收租税。这一制度规定:“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对边郡及少数民族地区的户调也作了具体的规定:边郡与内地同等之户,近的纳税额的三分之二,远的纳三分之一。少数民族,近的纳布一匹,远的纳布一丈。
品官占田荫客制是一种保障贵族、官僚们经济特权的制度,同时也有为贵族、官僚们占田和奴役人口的数量立一个“限制”的用意,以制止土地无限制地兼并和隐瞒户口的情况出现。此制度规定:“其官品第一至第九,各以贵贱占田。第一品占五十顷,第二品四十五顷,第三品四十顷……每低一品,少五顷。”对于庇荫户,“品第六以上得衣食客三人,第七第八品二人,第九品一人。”“其应有佃客者,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无过十五户,第三品十户,第四品七户,第五品五户,第六品三户,第七品二户,第八品第九品一户。”庇荫户的佃客,为私家人口,归主人役使,不再负担国家徭役。
实行户调制的诏书发布之后,遭到了豪门世族的抵制。他们或是隐田不报,或是反对农民占有耕地。
尽管晋武帝的户调式遭到了种种阻碍,但这一制度从一定程度上,用行政的手段将大量的流动、闲散人口安置到土地从事生产,这对于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晋武帝很注意开垦荒地,兴修水利。如在汲郡开荒五千多顷,郡内的粮食很快富裕起来,又修整旧陂渠和新开陂渠,对于灌溉和运输都起到了很重大作用。
由于数十年的战乱,中原地区经济遭到极为惨重的破坏,人口也大减。晋武帝的故乡河内郡温县,人口也只有原来的几十分之一。为此,晋武帝决定采取一些措施增加中原地区的人口。他下令,17岁的女孩一定要出嫁,否则由官府代找婆家。灭蜀之后,招募蜀人到中原,应召者由国家供给口粮两年,免除徭役20年。灭吴后,又规定吴国将吏北来者,免徭役10年,百工和百姓免徭役20年。
公元268年,晋武帝还设立了“常平仓”,丰年按适当价格抛售布帛,收购粮食;荒年则按适当价格出售粮食,稳定粮价,维持人民的正常生活。晋武帝一再责令郡县官吏,要“省徭务本”,打击投机倒把、囤积居奇。
由于晋武帝采取了这样一系列有力的经济措施,使农业生产逐年上升,国家赋税收入逐年充裕,人口逐年增加,仅平吴之后不到三年时间,全国人口就增加了130多万户,出现了“太康繁荣”的景象。
晋武帝太康元年,即公元280年,共有人口1616.3863万人,每户人数6.57人,增长率为-1.00%。
西晋的皇族和贵族都有优裕的经济基础,政治的安定与统一更帮助他们累积了大量的财富,于是纵情享受,过着豪华奢侈的生活。晋武帝领先作了荒淫奢纵的表率,晋书胡贵嫔传称:晋武“多内宠,平吴后,复纳吴王孙皓宫人数千,自此掖庭殆将万人,而并宠者甚众,帝莫知所适,常乘羊车,恣其所之,至使宴寝。”以中国史上开国皇帝而论,实未有如是荒怠纵欲者,以致小人当权,奢侈浪费,风气日渐败坏。公卿贵游也跟着竞富争豪,大臣何曾每天吃饭用一万钱,还“无处下箸”,他的儿子何劭一定要吃四方畛异,一天膳费二万钱。王恺是武帝的母舅,曾与当时首富石崇比赛炫耀财富,争夸豪丽。为维持这种奢靡腐化的生活,必然加紧聚敛,因此贪污纳贿,习以为常,当时有人指:“奢侈之费,甚于天灾”,可见为害之大。
5、隋文帝--杨坚
隋文帝杨坚推行均田制,整顿户籍。实行了“大索貌阅法”要求官吏经常检查人口,根据相貌来检查户口,使编户大增。和实行“输籍定样”在第一个的基础上确定户口数,编制“定簿”,以此为依据来收取赋税。开皇三年,清理出阴漏丁男44.3万人共计164.15万口。高祖令州县大索貌阅,户口不实者,正长远配,而又开相纠之科。大功已下,兼令析籍,各为户头,以防容隐。于是计帐进四十四万三千丁,新附一百六十四万一千五百口。”这些举措防止地方豪强和官僚勾结,营私舞弊。将从豪强手里依附的人口解放出来,增加了国家的劳动力,调动贫苦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国家掌管的纳税人丁数量大增。
在隋朝ZF各地都修建了许多粮仓,其中著名的有兴洛仓,回洛仓,常平仓,黎阳仓、广通仓等。存储粮食皆在百万石以上。贞观11年,监察御史马周对唐太宗李世民说:“隋家储洛口,而李密因之;西京府库,亦为国家之用,至今未尽。”隋朝已灭亡了20年,隋文帝已经死了33年,可那时的粮食布帛还未用完。1969年在洛阳发现了一座隋朝粮仓——含嘉仓遗址。面积达45万多平方米,内探出259个粮窖。其中还有一个粮窖还留有已经炭化的谷子50万斤。由此可见的隋朝的富裕与强盛。
隋文帝统一了币制,废除其他比较混乱的古币以及私人铸造的钱币,改铸五铢钱,世称“隋五铢”。“隋五铢”背面肉好,皆有周郭,重如其文,每钱一千重四斤二两。“车书混一,甲兵方息。”度量衡在隋文帝时重新统一。“隋氏混一南北,凡齐、周之故老,梁、陈之旧臣,咸荟粹一朝,成文章之总汇。”除此之外,隋文帝还曾颁布“人年五十,免役收庸”、“战亡之家,给复一年”等仁政措施。
隋文帝节俭爱民。杨坚小时候生长于寺庙之中,素衣素食,生活节俭,这使他养成了崇尚节俭的性格。他虽贵为天子,但却食不重肉,不用金玉饰品,宫中的妃妾不作美饰,很是节俭,他深知节俭的重要性,教育太子要节俭,说国家没有因为奢侈腐化而能长治久安的。他还提倡官员节俭。因为节俭,剥削较少,民众能够安居乐业,户口和财产剧增,又加上其他一些促进生产的措施,在很短的时间内,百业兴旺,经济繁荣景象由此而生。
隋文帝的太陵始建于隋仁寿四年,实际上是杨坚与独孤皇后的合葬墓。陵冢高27.4米,呈覆斗形,夯筑而成。底部面积为26560平方米。陵冢顶部平坦,呈长方形,东西长48米,南北宽38米。陵冢底部四周已被挖掉3~5米,现残存东西长166米,南北宽160米。陵冢周围原筑有夯土城垣,现已基本毁坏,唯北城尚有残墙,长约130米,最高处1。2米,残存宽5。5米。夯层清晰,夯窝明显。经初步钻探,陵垣东西长756米,南北宽652米,总面积49。29万平方米。垣墙的四角及中部都发现有大量的砖瓦残片,应是当时建有阙楼和城门的残迹遗存。
太陵一如秦汉封土为陵的建制,然而,也许是隋文帝遗有前嘱,这座开国君王的陵墓,远远不如秦汉皇陵的规模和其他开国皇帝的规模。而据西汉墓葬制度规定,皇帝即位的第二年,就开始每年从全国税收中抽取三分之一营造皇帝陵墓,即寿陵。帝王陵园占地七顷,陵穴占地一顷,陵高十二丈,深十三丈,墓室高一丈七尺。有四个墓道,都能通过六匹马驾的车子。四门埋设暗剑、伏弩机关以防盗墓。死者身穿金缕玉衣、口含玉蝉……那么,隋文帝的陵墓中是否也如汉时墓葬制度规定的,皇帝陵墓必有大批金银珠宝、稀奇古玩呢?现代部分专家学者经过遍阅籍典以及遍访太陵周围民间乡里,发现典籍没有记载有关太陵随葬的例证,而当地百姓皆传说太陵无宝可盗,言说历代军阀、土匪,均至此徘徊,未有收获。
可见杨坚真是一位以自我为标准鼓励皇亲贵族要节俭的好模范。隋文帝为巩固国家统一作出了贡献。首先是厉行节俭政治,使民众在较轻的剥削下得以发展生产。其次是修定刑律和制度,使适合于南北统一后的中国。刑律删去若干秦、汉、南北朝相沿的酷刑,更是一个重大的改进。隋文帝利用突厥内部存在的弱点,以谋略为主,军事为辅,避免发生大战争,这对国家的安定是很有利的。西晋末年开始的国内分裂,经隋文帝积极经营,造成了较为稳定的统一局面,盛大的唐朝就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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