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小时工作制不代表任何实质性内容,本质上只是劳资谈判而已,号称社会主义的某国也是从“应有计划地、有步骤地坚持贯彻8小时至10小时工作制”开始的,浑然不顾那时资本主义国家已经是法定8小时工作制了。
至于列宁有意识抢劫的行为,不要简简单单称为失误,那是用枪杆子刻意的行为;
————最重要的是,不要逃避任何公有制都不按照马氏理论的“按劳分配”执行这个问题,不是不做,是空口说别人容易,根本执行不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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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烟雨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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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和公有制之间的依存关系———看公有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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