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胡勤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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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勤丰] 经济测不准与经济理论解析简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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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勤丰 发表于 2015-11-22 00:37:24
张建平 发表于 2015-11-21 21:50
我想,胡先生忽略了一个问题,也就是时效性问题。
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是需要时间的,如果你测得准也好测不准 ...
  主帖讨论的是经济测得准、测不准范畴的界定、划分问题。而关于在经济“测得准”范畴中、或在经济“测得准”定义域中的经济形态存续时效长短性,经济形态认知复杂简单性等等众多经济测绘问题,则是主帖讨论内容所必须包含的第二次序问题。或者说,经济测得准、测不准范畴的界定,必须包括测得准、测不准的时效性经济问题。在经济“测得准”定义域中,涉及具有处置意义的时效性经济问题的处置方法,比比皆是--如,具有时效性的白菜,有泡菜、时令菜的食用性处置方法。没有处置意义的时效性经济问题,将被视为是经济测不准范畴中的无实用意义性经济问题。
  我们不能用经济测不准范畴中的时效性问题,去认定经济测得准定义域中的时效性问题,测准也无实用意义;或是去否定经济测得准的实用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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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5-11-23 21:23:40
话归正传。
所谓“测”,不论是预测还是实测,其实就是认知和判断。
而判断和认知,就涉及到认识论。认识论认为,人对世界事物的认知有两种,一种叫做“事实判断(认知)”,一种叫做“价值判断(认知)”。浅显地说,事实判断,是“是什么”;而价值判断,是“好与坏”。
经济活动,是人的一种行为。而人的行为遵循其价值动机,也就是在他做出价值判断之后,去做他认为的好的事情。
而但凡是价值判断,都是主观可变的,并不具有“既定事实”的特征。人的行为在某一个价值判断之下展开,可能在行为结果出来之前会发生变化(改变主意)。
所以,胡先生要对经济活动中人的行为、而且是群体行为进行测度,这是不可能有“准”的。群体行为受到不确定(可变性)个体行为的相互影响,具有高度的结果不确定性,即使个体行为,其中包含的价值判断的信息量也是海量的,更不要说是相互反馈的群体行为。
这涉及到一个古老的哲学命题:世界是可知的还是不可知的。
现代信息学承认,世界所包含的信息量是高级无穷大的,有一种信息学理论叫做“宇宙全息论”,就是说,宇宙当中任何一个微小的部分都包含着整个宇宙的所有信息。而且认识世界的过程就是一个产生大量信息的过程。
所以,现代经济学的基础假定之一:完全信息,本身就是一个不可成立的东西。

13
胡勤丰 发表于 2015-11-24 10:42:42
张建平 发表于 2015-11-23 21:23
话归正传。
所谓“测”,不论是预测还是实测,其实就是认知和判断。
而判断和认知,就涉及到认识论。认识 ...
话归正传,我俩在认知现象上的基本观点,都是一致的。基于其相同的认知现象,所归结的结论,则有所不同。例如:
  1、“一种叫做事实判断(认知)”,一种叫做“价值判断(认知)”。在这一认知现象上,我俩是相同的、一致的。但我认为:“事实判断(认知)”,是由基本量、导出量(是什么),以及基本量、导出量的支撑携陪性无量纲参考参照常数、常系数‘量’(是什么)的判断,所组成。且经济状态基本量,即是关于经济资源的生产享用损耗性经济变换效用状态三维复矢量。而其经济资源的生产享用损耗性经济变换效用状态三维复矢量,在单位时间时所能释放出的经济变换效用效率量(价格)、经济变换效用效能量(价值),则是关于经济状态基本量的叠加分解认知性经济导出量。我也认为,但凡是经济变换效用效能量(价值)的判断,都是主观可变的。且[很多主观可变的价值量,都可具有转化成“既定事实”的特征]。--在经济状态的完整简洁性量化规范化仿真模型模式、或及归纳归结模型模式、理论表述表示模型模式视角上,无法表示表述、或没有“是什么”之分、真假之分、也没有好坏程度、酸度碱度、甜酸苦辣度之分。且其好坏程度、酸度碱度、甜酸苦辣度、各类价值度的判断规律,将只能被归纳归结为、表述表示为,正反方向性、正数负数性性质的判断。而其“是什么”、是真是假的判断规律,将只能被归纳归结为、表述表示为,特征的的判断规律。
  2、我也认为,现代经济学的基础假定之一:“客观绝对不可分辨性”完全信息,本身就是一个不可成立的东西---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完全信息,包括我们人类的生理感知认知性感官体系,客观绝对不可分辨性完全“自然形态”信息,和客观可认知性、客观可分辨性完全信息,两大类完全“自然形态”信息。而其一切客观可分辨性完全信息,却是可以客观可分辨性精准测定的。一切客观可分辨性自然形态、或自然形态“量”、自然形态“完全信息”,都将相应存在客观不可分辨性的支撑携陪性无量纲参考参照常数、常系数‘量’误差。

14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5-11-25 21:31:13
胡勤丰 发表于 2015-11-24 10:42
话归正传,我俩在认知现象上的基本观点,都是一致的。基于其相同的认知现象,所归结的结论,则有所不同。 ...
从你此文中可以看出,你定义了一个和“价值判断”当中的价值概念完全不同的价值概念,然后又将之混为一谈。你定义的“价值”和哲学认识论所谓的价值完全两码事。

15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5-11-25 21:40:38
客观事物本身无所谓价值,价值是主观赋予客观的东西。同一事物,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有不同的价值。而同一事物对于同一个人来说,价值也是随着时间改变的。因此,所谓“价值”的测度,必须是何物对何人在何时何地的价值。
单一商品物也无所谓“价格”,价格是两种商品交易的比例,由交易双方对两种交易物的价值认知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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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勤丰 发表于 2015-11-26 18:24:03
张建平 发表于 2015-11-25 21:31
从你此文中可以看出,你定义了一个和“价值判断”当中的价值概念完全不同的价值概念,然后又将之混为一谈 ...
对!我是在“混为一谈”。用中性词来表述,我是在“简化、同质化”归纳“价值”、“价值判断”的涉及区域定义域,和“价值”、“价值判断”定义域之中的“价值”类别、区别。而且,我也认为哲学视角上的价值,与经济学视角上的价值,是有区别的。
--我俩始终存在“争议焦点”视角差。采用时空立体物体物性虚拟化形态的经济仿真模型,量化规范化指定定义“争议焦点”,我俩可能有机会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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