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后,可以明确的是:
国民收入中的劳动收入,并不是可以得到手的收入,其中的补贴部分,是指退休金、失业保障金、医疗保险等。
这些收入并不能到达劳动者手中,但记录在劳动者名下,同时,通过上缴国家财政,并获得转移支付的方式,为
其它的社会劳动者所占有。因此,图上的标注都有些过于简单。
建议,对于雇员报酬部分中的补贴部分,用虚线指向劳动者,再用从劳动者用虚线指向ZF部门,最后用实
线再从ZF部门指向劳动者,第一个虚线表示的是账面名义收入;第二个虚线表示 的是,从属于向ZF缴纳
保险部分,交给了ZF; 第三条线表示,经过了转移支付,又回到了劳动者手中。
注意,这三个部分实际上是不相等的。
因为,向ZF缴纳的保险,有部分不是公司制员工缴纳的,而是混合所有制生产单位缴纳的,即个人单位。
所以向ZF缴纳的保险总量,大于劳动部门中收入的保险额;同时,在转移支付的过程中,也包含对混合所
有制的缴纳保险人进行的支付,所以转移支付对个人的部分,要大于雇员报酬中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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