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盼铁成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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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原创]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劳动的思考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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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f19840506 发表于 2009-10-6 08:10:42
早期中国的主导思想一致强调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而我认为,两者也许是平等的。所谓殊途同归。就像两个人比赛一样。做的好就优,而不存在选择哪个赛道就优。一点拙见。
站在历史的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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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f19840506 发表于 2009-10-6 08:11:08
早期中国的主导思想一致强调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而我认为,两者也许是平等的。所谓殊途同归。就像两个人比赛一样。做的好就优,而不存在选择哪个赛道就优。一点拙见。
站在历史的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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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0-1-14 22:12:20
srf19840506 发表于 2009-10-6 08:11
早期中国的主导思想一致强调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而我认为,两者也许是平等的。所谓殊途同归。就像两个人比赛一样。做的好就优,而不存在选择哪个赛道就优。一点拙见。
感谢您的关注、回复!

有些遗憾的是,我与您的看法有所不同。

首先,我认为作为社会制度,社会主义理应优于资本主义,在两者并存的过程中,应该在本质上有显著区别。

其次,两者并存的过程,的确可以看作是竞赛过程,如果说“终点”应该相同——共产主义的话,那么我相信优者应该率先到达。

再次,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资本主义道路,这里所说的“道路”指的是不同社会制度,“道路”一词只是一种比喻,不能简单的看成体育竞赛中的赛道。

最后,赞同您“做得好的就优”的说法。我的拙见是:中国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这是正确的选择,之所以有些不尽人意之处,原因并不在于这种选择,而在于眼下还没有和不能做到让自己的优势得以很好地显示和充分发挥(比如拙贴后面将要谈到的收益分配制度等)。

欢迎您和网友们继续关注并参与话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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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0-4-8 15:13:45
陈伟(广州) 发表于 2009-4-25 22:30
希望能够看到体系化的理论创新,谢谢您的文章。
谢谢鼓励!

拟(二)——(七)一并搬到“楼下”来,今天先搬(二),欢迎您继续关注并赐教!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劳动的思考(二)

                                                        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及其在我国的基本状态

    一. 社会主义社会劳动是低级阶段的自主活动.

       劳动,既是“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的”(1)活动和条件,还是“历史关系的产物,而且只有对于这些关系并在这些关系之内才具有充分的意义”(2)。因此,劳动,不仅是一切社会形式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条件),而且总是带着不同的“历史关系”的烙印。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研究表明:在阶级社会中,劳动是奴役性的被动行为。在阶级社会中,无论是奴隶劳动、农奴劳动(徭役劳动)还是雇佣劳动,都是人们受到奴役的被动的行为,而奴隶制、农奴制和雇佣劳动制“就是文明时代的三大时期所特有的三大奴役形式”(3)。

    他们还指出:“雇佣劳动,也象奴隶劳动和农奴劳动一样,只是一种暂时的和低级的形式,它注定要让位于带着兴奋愉快心情自愿进行的联合劳动”(4)。揭示了阶级社会的劳动这种奴役性的被动行为,将让位于共产主义社会的自主活动的必然性。


       劳动,是与人类社会永远相伴的不断发展着的社会历史活动。劳动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具有“质”的区别。社会主义社会劳动既是社会主义社会“历史关系”的活动和条件,又是社会主社会“历史关系”的产物。

    过去,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这一重要课题不够重视,或者说大家都忽视了社会主义社会劳动的话题。

    在理论上,以往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的解释显得过于笼统、抽象,甚至是空洞、牵强;

      在认识上,人们也存在着诸多的困惑,特别是面对市场经济的大潮,广大劳动者已经根本分不清我们今天的劳动活动究竟与雇佣劳动有什么区别,有的甚至认为,劳动就是劳动,在我们的现实社会生活中根本不存在什么社会主义社会劳动。

     在实践中,广大劳动者很难从自己的劳动活动中获得从事社会主义社会劳动的切身感受和体会。

      我们常说,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劳动无疑应该属于共产主义社会劳动的范畴。因此,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就是处于低级阶段的自主活动或者说自主活动的低级阶段。

    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与阶级社会劳动的“质”的区别一方面在于:在阶级社会里,劳动是阶级奴役的结果,完全是一种被动的行为。

       在阶级社会里,奴隶、农奴和雇佣工人们的劳动,是由于他们受到来自奴隶主、农奴主和资本家阶级的奴役的被动行为。而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作为一个阶级整体 ——奴役劳动者的阶级已经不存在了,阶级对阶级的奴役已经为历史,劳动也就已经不再是处于阶级奴役状态下的被动行为,而是身份完全平等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 者 们的主动行为,是全体劳动者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的自主活动。

       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与阶级社会劳动的“质”的区别另一方面在于:在阶级社会里,劳动是奴役人并且奴役着所有的人的手段。

        在阶级社会中,由劳动的发展而引发的分工所带来的各种局限性和片面性,造成了劳动不但奴役着奴隶、农奴和雇佣工人等劳动者阶级,而且也奴役着一切“有教养  的等级”,他们“也都因分工而被自己活动的工具所奴役”(5)。而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分工所带来的各种局限性和片面性虽然仍然对劳动构成很大的影响,但 是,由于它已经不再是阶级奴役的被动行为,因而是没有阶级奴役的分工,劳动者从事不同的具体劳动,属于社会分工。同时,随着社会和劳动的进步和发展,分工 所带来的局限性和片面性所造成的差别将逐渐缩小,直至最终消失。因而社会主义社会劳动是广大劳动者实现自身发展和完善的活动,是广大劳动者谋求共同富裕的 根本手段,是解放人的手段。

       由于共产主义离我们还相当遥远,由于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于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与共产主义社会劳动,我们只是说它们是同一社会历史条件下不同发展阶段的劳动;它们的区别就在于“量”的差距;它们的差距是“自主”程度上的历史差距。

     依据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的历史方位,我们只能做出社会主义社会劳动是处于低级阶段的自主活动或者说自主活动的低级阶段基本判断。根据阶 级关系的变化,可以说明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与阶级社会的劳动的“质”的差别。按照社会主义社会劳动是处于低级阶段的自主活动的基本判断,也能够说明其与共产 主义社会劳动的“量”的差距。但如果只是这样来谈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也就难免有抽象、空洞之嫌。

       二 . 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劳动的三种基本状态.

      如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实践活动的起点,那么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在我国的实践也就有了近60年的历程。

    新中国的建立使人们的劳动活动发生了“质”的变化。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彻底摆脱了阶级的奴役,人们的劳动也被从阶级奴役的状态下彻底解放出来,由被动行为转化成了实现共同理想的手段----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的自主活动。

    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实践表明,正是靠着这种自主活动促进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其实一直存在于我们的社会生活之中。

    在这里,本人试着把它大体分为三种基本状态:

    第一种状态,我称之为自主程度很高的活动。

    在我们的劳动大军中有许多这样的劳动者,他们总是带着极大的热忱和兴奋愉快的心情进行劳动,对于他们来说,劳动是实现自己崇高理想的手段,是一种快乐的自主活动。

     半个多世纪以来,这样的自主活动一直存在于我们的社会生活之中,不仅在我们的身边就有这种自主活动的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而且还孕育了以孟泰、“铁人”、 雷锋、郑培民和“红旗渠”、“两弹一星”、“神州航天”等等“精神”为代表的社会主义社会劳动精神。这种自主程度很高的活动,不仅是彻底摆脱了阶级 奴役 的自主活动,而且是彻底远离了西方经济学假设的“经济人”的行为的自主活动。这种自主活动虽然还不是真正的高级阶段的自主活动,但它所孕育的社会主义社会 劳动精神,将不断激励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引领着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向着程度更高的自主活动发展。

    第二种状态,我称之为自主程度很低的活动。

     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在生产力水平还很落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新中国成立以后的首要任务,就是恢复和发展生产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基本温饱  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劳动是用来求生存、脱穷困、谋温饱的手段,是为了满足人的较低层次的需求的活动,还是一种比较沉重的负担。

    半个多世纪以来,这种虽然彻底摆脱了阶级奴役,但因受到生产力发展的严重制约和分工所带来的各种局限性和片面性的影响,这种自主程度非常低的劳动活动一直存大量在于我们的社会生活之中。

    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这种状态的劳动自主程度将逐步得以提高。

   第三种状态,我称之为初步自主的活动。

     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也逐步得到改善,先后摆脱了生存和基本温饱的困难,一步一步朝着致富奔小康发展,广大劳动者的劳动  也在逐步发生变化,由求生存、脱穷困、谋温饱的手段发展成为致富奔小康的手段,由满足人的较低层次的需求的活动发展成为满足人的较高层次的需求的活动, 由 一种比较沉重的负担发展成为一种能带来愉悦的活动。

    半个多世纪以来,特别是近二十多年以来,这种变化更加显著,衣食无忧、 余钱剩米、生活宽余、家庭富裕的劳动者越来越多了,“闲不住”的人也越来越多了,劳动已经和正在成为越来越多的劳动者的初步自主的活动。人们纷纷以劳动的 方式和成就来充实自己的生活、展现自己的才华、证明自己的价值、实现自己的抱负。总之,初步自主状态的活动正在成为人们追求自身进一步发展的手段,向着更 加自主的方面发展。

    把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从总体上划分为上述三种相对不同的状态,虽然不一定非常恰当,但作为一种尝试,至 少可以说明:在我国、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社会 主义社会劳动并不是抽象、空洞的东西,而是实实在在的生动、具体的实践活动,人人都可以从中感受和体会到 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就在我们的现实社会之中,就发生 在每个劳动者自己身上和我们大家身边。


    在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 段,全体建设者的无论何种具体方式的劳动,“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 化作出贡献的劳动”,总 之,凡是符合“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6)这个标准的活动,都是社会主义社会劳动,都应该得到承认、尊重和保护。

    就我 国现阶段而言,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和“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的广大“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 技 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7);广大建设者们所进行的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都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共同创造我们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8)的 自 主活动,是现实社会中最鲜活的社会主义社会劳动。

  
    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劳动的三种基本状态说明,社会主义社会劳动是社 会主义社会全体建设者们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自主活动;是广大劳动者在平等条件下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式互助合作的活动;是共同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 的社会活动,是逐步向着人的高度"自主活动"发展的活动;是既丰富多彩又生动具体的社会历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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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见《资本论》第一卷第209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版;
(2).(4).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108.13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版;
(3).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172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版;
(5).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31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版;
(6).(8).见十六大报告;
(7). 见江泽民《论党的建设》第513.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1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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