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wh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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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我们就是要发展一批人口超500万的世界大都市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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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yuanchun 发表于 2005-10-4 22:55:00

从城市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来说,应该发展一批大城市,但发展大城市要求遵循城市化规律,从提高工业化入手,把城市的发展建立在雄厚的工业基础上,通过工业的发展来带动城市化进程,而不能离开工业的发展去强调城市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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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lai 发表于 2005-10-5 04:19:00

农民问题很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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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otou007 发表于 2005-10-5 11:56:00

现在农村城市化走得太急了。大量的土地被征用,形成的是房地产的寡头,对以后人民的真正安居乐业是有巨大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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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igui 发表于 2005-10-6 20:58:00
同意楼主的看法,城市的发展有利于完善自身职能,加强城市建设,是城市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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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chang1215 发表于 2005-10-6 21:05:00

人口仅仅是城市大的一方面,如果城市整体经济不行的话,人口多的城市反而是灾难。

现在那些发展很好的大城市不是都面临人口多带来的巨大压力吗?就业、交通、安全和环保等等。

中国应该发展城市圈来带动周围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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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wh7059 发表于 2005-10-6 21:19:00
城市化的目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的研究报告认为,到2020年,中国人均GDP将达到2885美元。届时,城市化水平可达58.7%。这意味着城市化率每年需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

细说起来,今后中国在扩大中小城市数量的同时,还要适当重视大城市数量扩大和功能提升。扩大城市数量包括大、中、小城市数量是中国城市化的主要任务。其中,大城市不仅劳动生产率较高,其资本生产率甚至基础设施生产率也较高。所以发展大城市不仅是城市化本身的需要,也是实现经济增长和生产率提高的需要。

另外,要注重完善城市功能,形成合理的大、中、小城市体系。大城市必须发挥其凝聚经济的功能,以吸引投资、孵化新企业并刺激经济增长。在专业化的中小城市中,应以发展商业为主,并根据具体市情适当发展工业。小城镇应该具有吸纳农村人口过剩人口、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功能。值得注意的是,小城镇不能“有城无市”,必须既有“城”,又有“市”。它的发展必须以产业发展为依托,其规模的扩张必须以经济繁荣为前提。

城市化的原则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的研究报告对加快城市化进程提出了政策建议:

统一认识,明确战略。虽然《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业已明确要“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但在优先发展大城市还是优先发展小城市方面依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认识上的分歧。如果这种分歧不解决,城市化战略和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将受到严重影响。

加强城市规划,强化政府对城市化的指导。目前,中国不缺乏单个城镇的城市总体规划,但缺乏区域性的城镇体系规划,更缺乏全国性的城市体系规划。“十五”时期,要对跨区域的和全国性的城市体系进行研究和规划,而各地区则要根据这些规划调整和完善现有规划。

从实际出发,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窄,保障金少,已经不能适应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如不尽快建立符合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的城市化发展将受到很大制约。

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促进农民的非农转移。随着整个国家社会保障能力的提高,可考虑在一定条件下,实施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鼓励离乡进城农民将原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把土地转让金的部分或全部交与社会保障机构,以“土地”换“保障”。这既有利于稳定农民的非农转移,又有利于推进农业规模经营。

改革户籍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尽管中国人口流动的限制逐步松动,但城乡劳动力市场仍处于分割状态。这种分割压抑了农村劳动力的非农转移。要创造条件,放开中小城镇户口制度,逐步消除劳动力转移的制度障碍。

建立城镇建设投融资新机制,保障城市化的资金供给。财政资金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在发达国家,国家财政无偿投入一般都占到各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50%以上,但目前中国财政投入的比重仅占35%,应在稳定现有水平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同时,仅靠财政投入还不够,必须建立城镇建设投融资新体制。如可考虑完善和规范城镇土地批租制度,建立和完善城镇土地出让金用途分解机制;推行特许经营权制度,吸引外资、动员社会资金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

寄寓客家寂寞寒窗空守寡迷途远避退还莲迳返逍遥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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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yhfao 发表于 2005-10-6 21:38:00

城镇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城镇化包括人口、用地、产业、价值观念等很多方面,如何衡量城镇化水平?单指标是最常用的,即人口指标。单指标衡量发展水平的最不好的一面就是容易形成这样一种倾向:只要促进了城镇人口比重的提高,城镇化水平就提高了。忽视了其他方面的发展。即使是这个单指标也存在不少问题。

周一星老师的观点:我国城镇化水平虚高城镇化速度并非越快越好

我国城镇化水平连续多年呈现高速增长与统计口径有关?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周一星教授近日指出,我国城镇化水平连续8年以1.431.44高速增长只是假象,并非实际速度,以此预测未来可能产生误导。

根据国家公布的资料,1996年至2003年我国已经连续8年每年的城镇化水平提高1.431.44个百分点。分析这些数据的来源,是由于国家统计局把4.7个百分点的四普和五普城镇人口新老口径的差值消化在19962000年短短五年内,然后又把这种速度延续到了21世纪初,造成我国城镇化已经连续8年以1.431.44个百分点高速增长的假象。周一星说,这可能对21世纪我国的城镇化和三农问题的解决产生误导。

他告诉记者,借用有关的基本原理把4.7个百分点的口径差值消化在17年里,19822000年间我国的城镇化平均速度为0.835个百分点。以此预测我国未来城镇化水平的理论值,2025年前我国城镇化的年均速度在理论上会达到或略超过1个百分点,2025年以后会逐渐放慢,低于1个百分点。

城镇化速度并不是越快越好,城镇化的速度和经济增长、就业岗位增长、城镇化用地增长等要素应该保持一个相对平衡的状况。从构建健康的城镇化出发,我们建议:城镇化水平一年提高0.60.8个百分点是比较正常的,也比较有把握,超过0.8个百分点就是高速度,个别年份达到1个百分点是有可能的,但是连续多年超过1个百分点是有风险的,连续多年的1.44个百分点那是虚假的、可怕的,可能带来全国的攀比。我们应该坚信0.60.8个百分点的城镇化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世界目前的平均速度。周一星说。

心灰意冷,退出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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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go 发表于 2005-10-6 21:54:00

建立一批大都市?难道大都市就能显示一个国家的强盛?显然这不存在必然联系。一个国家强盛无非是该国家军事强大、经济实力强、人民生活水平高。而这一切并不需要大都市。如果乡村发展的好,其居民的生活的水平并不会比大都市差。最主要的是,一个城市大了,很多问题就会突现出来,比如大量的城市垃圾、废水、交通。因此大都市的治理也是很大的问题,中国政府似乎对处理这些问题实力还很欠缺!

还请帮忙点下链接,我想收集积分下论文,我会和大家分享的:) 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 经济学资源下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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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念经的和尚 发表于 2005-10-6 21:57:00

大城市的发展是必然的,关键是能形成一个比较合理的城镇体系。

有一天,我梦见自己在考试,结果醒来一看真的在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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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wh7059 发表于 2005-10-10 08:17:00
切实强化城镇体系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   


(一)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要发挥六大功能。第一,发挥上下衔接的功能。主要是上与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纲要的衔接,与城镇群规划的衔接,下与都市区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衔接。第二,发挥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的综合指导功能。包括对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时序的调控。第三,要发挥协调重点镇、卫星镇、专业镇布局的功能。建设部正在牵头确定全国的重点镇和优惠扶持政策的制定。我们坚持两个原则,第一是依据各省城镇规划体系里确定的应该重点发展的城镇,第二是根据城镇的经济增长潜力分析。重点镇、卫星镇、专业镇,三类镇的布局要能够与城镇体系规划相符合。第四,要发挥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统筹功能。城镇体系规划一个很重要的内容不仅是哪些地方可建,更重要的是哪些地方不可开发,或者哪些地方的开发建设将对生态环境很敏感应限制开发。资源要分区,开发要有许可,土地要建立台帐制度。第五,要发挥重大开发建设项目定点的功能。要给省域重大的开发项目颁发“一书两证”,尤其是规划“选址说明书”。比如各类园区、各类开发区的建设要与卫星城、卫星镇相匹配、相融合,重大的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的布局建设要符合城镇体系规划的要求。第六,要发挥城市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关系,避免城市各自为战,搞小而全,大而全。   


(二)要完善基础工作。第一,要完善地方立法工作。各省要积极着手制定本省的城镇体系规划条例或实施办法,一要明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二要明确管理机构的任务、权限和职责;三要明确实施的程序,要落实一书两证。通过省人大立法或省政府令取得法律地位。第二,要建立相应的经济引导政策。有的地方建立了城镇化的基金,引导规划的实施。有的地方有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许开发和不许开发的区域应该实行差别税收,在不许开发的地方设立开发区就不能有优惠政策。这些需要我们在规划中主动提出来。要通过特许经营与市场的办法相结合,突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达到开发行为引导的目的。第三,要动员社会力量和民众参与。包括动员相关政府部门参与、专家学者的参与,动员地方各级政府的参与,要通过公开的程序编制和实施规划。同时,还要经常向人大、政协汇报城镇体系规划实施的情况和问题,汇报和宣传城镇体系规划的作用。第四,建立定期的评价报告制度,对规划进行跟踪、研究、反馈、修订。第五,要发挥和落实一书两证制度的作用。一方面要明确一书两证的地位,另一方面要明确建设厅的地位和作用,同时要明确省规划委员会的规划审批和跨区域协调和落实的作用。   


总之,城镇体系规划工作必须要实施五个转变:第一,由重产业的空间布局转向城镇开发适应性和城镇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发展并重;第二,由指导城镇经济发展为主,转向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并重;第三,由重规划内容、轻规划实施转向科学编制规划和严格实施规划并重;第四,由开发利用资源为主转向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资源并重;第五,由单纯的审批式的规划管理转向综合应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强化规划的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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