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算草案审批_决算草案审签_决算草案的编制
决算草案审批
决算草案只有经过权力机关依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政府在预算年度内的预算执行责任才能得以免除,一个预算年度的预算管理程序才告结束。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决算草案的审批主体是各级权力机关.即各级人大常委会。
决算草案审签
决算草案审签的内容
从开展此项工作的初衷和它所要达到的目标看,决算草案审签的内容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即“五性:
1.决算报表的完整性。一是决算报表反映会计事项的完整性。即所有会计事项,包括收支、结余。资产和负债等是否在决算报表上完整地反映,有无漏报J 报现象;会计报表要素、内容是否完整地填列。二是项目数量的完整性。即所有基本建设类项目、行政事业类项目和其他类项目,包括当年项目和以前年度未完项目是否全部在会计报表中反映,有无应反映未反映的情况。三是汇总决算报表反映所属单位个数的完整性。即按规定应汇入决算报表的所属单位是否全部汇入,有无应汇未汇、少汇、漏汇下属单位会计报表的现象。
2.决算报表的一致性。一是决算报表数据的一致性。即汇总决算报表数据与所属各单位上报的决算报表数据是否一致,有无随意调整科目和数据。估列代编现象。二是账表、表表、账账等之间的一致性。即报表与总账、明细账之间,表与表之间,总账与明细账之间,表格各栏目之间,科目之间,上下年度之间等方面是否一致,有无相互之间不一致。勾稽关系不一致等现象。
3.决算报表的真实性。一是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的真实性。决算报表的编制说明是否真实准确,重大事项和需要特别说明事项的说明及报表事项相关原因、数据分析是否真实,有无编造事实和数据进行说明的现象。二是会计事项数据的真实性。即报表反映的会计事项数据是否真实,有无虚收虚支现象。三是报表反映的会计事项调整变动的真实性。包括科目调剂、数据调整、项目变动是否真实,有无依据,依据是否充分等。
4、决算报表的合规性。一是报表项目填列的合规性在报表相关项目的填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符合财政部制定的有关当年决算报表编制的规定和说明,有无填报不当的问题。二是报表所反映的会计事项账务处理的合规性。即会计事项的核算、账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资产及往来款项清理、国库及银行对账。资金结算、账目合并及冲销、项目结转等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是否及时合规,有无随意结转、处理的现象。
5.决算报表的效益性。决算报表的效益性审计,主要是对决算报表反映的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及预算和项目计划执行的效益实现情况进行审计。一是预算编制的效益性审计。、要通过对决算报表与批复的年度预算进行对照分析,弄清预算执行在科目、项目和数据等方面与批复的年度预算存在的差异及其原因,从而揭示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科学合理规范地编制。执行预算提出建议。二是预算和项目执行的效益性审计。主要是将当年预算和项目执行中效益、目标的实现情况与计划、预期进行对比,评价预算执行的效益性,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决算草案审签的方法
1.以了解审签单位基本情况和职能为前提。在具体实施审签之前,必须详细了解所审签单位的基本情况详细和职能,如单位基本性质、预算管理级次、隶属关系、机构设置情况、财务核算和管理方式,有哪些职能和职责等。弄清了这些情况,就会对所审计单位有哪些收人、支出和项目,有哪些下属单位、应该编制哪类会计报表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从而为决算审签打下良好基础。
2.以批复的当年预算为主线。在整个审签过程中,不管是对哪级预算单位,都要以财政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预算为主线,要紧紧围绕批复的年度预算这根主线开展审计,要将年度预算与决算情况进行对比分析,重点关注存在差异的事项和数据。只有这样,才能发现决算报表中存在的问题。
3.以核对账表、表表和账账为基本方法。决算报表审签的最终目标还是在报表的合规性方面。所以,核对是决算报表审签最基本的方法。要对账表、表表、账账进行重点核对,看其项目、数据等方面相互之间是否真实、完整、一致,把存在差异和异常情况的事项作为详细审计的重点。
4、以年底大笔金额的账务处理、账务调整为重点。作为决算审签,要对年底大笔金额的账务处理、账务调整进行重点审计,看其账务处理、账务调整是否真实、合规,有无年底突击支出、虚列支出等现象,账务调整是否有依据等。
决算草案的编制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编制决算草案:
(1)财政部于每年第四季度部署编制决算草案的原则、要求、方法和报送期限,制定中央各部门决算、地方决算及其他有关决算的报表格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的部署,布置编制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决算草案的原则、要求、方法和报送期限,制定本级政府各部门决算、下级政府决算及其他有关决算的报表格式。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上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行政区域决算草案和本级各部门决算草案的具体编制办法。各部门根据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所属各单位决算草案的具体编制办法。
(2)各单位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布置,认真编制本单位决算草案,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各部门在审核汇总所属各单位决算草案的基础上,连同本部门自身的决算收入和支出数字,汇编成本部门决算草案并附决算草案详细说明,经部门行政领导签章后,在规定期限内报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各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编报年收入及有关资料。
(3)财政部根据中央各部门决算草案汇总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根据本级各部门决算草案汇总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报本级政府审定后,由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乡、民族乡、镇政府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年度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执行结果,编制本级决算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