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可以是劳动产品,但劳动产品不一定是商品,因为商品是一个历史概念,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时才出现的事物。在原始社会的初期,原始公社劳动生产力低下,生存需求迫使内部成员分工协作、共同劳动,虽然不同的人承担不同的生产职能,但是所有相互联系的成员作为一个整体劳动力发挥作用,共同创造财富,他们的劳动产品作为公共财富满足所有成员的需要。尽管劳动产品在内部成员之间通过分配的方式发生交换,但是这种产品交换与商品交换有着本质的区别。产品发展成为商品是由不同共同体之间的交换,而不是由同一共同体各个成员之间的交换引起的。随着原始公社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公社内部能够生产剩余产品,当两个不同的原始公社第一次交换各自的产品时,作为私有财产的商品就在历史上出现了。
产品要成为商品,产品就不应作为生产者自己直接的生存资料来生产。谁用自己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他生产的产品就不是商品;他不仅要为别人生产产品,而且还必须通过交换将产品转到别人手里。只有独立的互不依赖的私人劳动产品,才作为商品互相对立。
除了“劳动产品不一定是商品”外,还有“商品不一定是劳动产品”,例如,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依靠社会强制的所有权出售的自然状态的土地、矿藏、河流、人的名誉和良心等等商品就不是劳动产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6 15:18: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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