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最流行的词莫过于土地流转,下乡调研一圈,各地无不在炫耀自己的成绩。转给大户的,转给企业的,搞的好不热闹。只是可怜的老乡们被经济和政绩的浪潮淹没了!
现在在一些地方搞得土地流转很危险,这不是威严耸听。发展现代农业,追求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这本无可厚非的。规模出效益吗!况且欧美的一些国家的经验已经告诉我们。当我们国家的土地政策把我国土地逐步细分的时候,欧美还有日本却推出了禁止土地细分的决定,如在土地的继承权只能传承给一个孩子而不能细分。这些政策建立起各国现代农业的基础。现在我们国家也在想这边靠拢,却更多政策体制的漏洞让土地流转变得危险起来。
第一;在我国,农业作为一个产业,产业的进入壁垒趋近于无限制。为什么这样说?经营的基础——土地不是壁垒吗?对,不是。为什么?在现实的流转个案中,构成壁垒了吗?地权的不完善使得土地很难形成壁垒。但是在一些欧美国家,农业的进入和退出时有严格要求的。在产业的进入方面,如对农业经营能力的考察, 丹麦法律规定,无论接管家庭农场经营,还是购买农场进行经营,都必须经过三年培训,领导考试合格证证书后,才有经营农场的资格。法国从1971年起,政府规定,凡是申请创办农场的青年必须持有相当于农中毕业程度的“职业证书”,才能享受国家的优质安待。后来又规定,取得职业证书以后,还必须在父母的农场和别人的农场党3年的学徒,取得经营农业生产的实践经验,经考试合格取得“绿色教育证书”后,才有资格经营农场。
第二;农业产业的退出激励机制没有形成。当然土地流转是基于自愿基础上作出的,但是,农民的理性也正基于此。自愿而为什么恰恰不愿?这根源于我国农村社保的缺失,农民对自己生活保障的担心。反过来又说,流转的土地不是可以得到收入吗?但农户的生活保障保险紧系与此,你不觉得担心吗?这就需要政府以其公信力而介入。如法国,设立调整农业结构社会行动基金,要得到这笔补助必须放系农业生产。
第三;关于土地流转以后的经营问题。现如今的的流转是“流转”还是农村“圈地”,有必要的认真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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