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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相互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予以抵销(既包括顺流交易,也包括逆流交易)。
比如甲公司对乙公司投资,甲公司将价值600万元的商品以1 000万元的售价卖给乙公司,我们把投资企业(甲公司)卖商品给被投资企业(乙公司)称为顺流交易(与投资方向相同),此种情况下,甲公司的利润增加,调整乙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这里是不容易理解的。比如乙公司实现了500万元的净利润,上述顺流交易的内部未实现利润是要调整乙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这里是要从权益法的理念来进行理解的,与合并报表理解一致,即将投资单位与被投资单位看成一个“整体”。合并报表是100%的抵销,而顺流交易是按照持股比例抵销。假设甲公司对乙公司投资40%,则调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的时候是要调减400×40%的,即调整后享有的乙公司的净利润是(500-400)×40%的。
把被投资企业(乙公司)将成本为600商品以1 000万元的售价卖给投资企业(甲公司)称为逆流交易(与投资方向相反)。
不管是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只要有内部未实现交易损益,都要对被投资方实现的净利润进行调整。这里未实现的交易损益就是说商品没有卖给独立的第三方,甲公司与乙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整体,甲公司从乙公司处购买商品,若期末甲公司将商品卖给了C公司40%,C公司与甲、乙公司没有关系,这就是已经实现的交易损益,实现了就不需要调整了。没有实现的交易损益,剩余的部分(60%)要进行调整,这就是未实现内部损益的调整。
逆流相对比较好理解,因为权益法的理念最直接的就是从被投资单位那里所有者权益变化后,投资企业才做分录。 但顺流的意义也是一样,要把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即无论哪一方有盈利都需要抵消掉,且抵消必须为按持股比例抵消,而不同于合并抵消时的百分百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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