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申请报告,2015年完成对,资料一共386页,部分内容如下,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
本工程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为垃圾经焚烧 后产生的残渣、除铁器下废 后产生的残渣、除铁器下废 金属、烟气处理系统捕捉下的飞灰等,对于上述固体废弃物可采用以控制措施: 金属、烟气处理系统捕捉下的飞灰等,对于上述固体废弃物可采用以控制措施: 金属、烟气处理系统捕捉下的飞灰等,对于上述固体废弃物可采用以控制措施:
1)垃圾经焚烧后,污染物被彻底消除灰渣中不含有机质设计将炉渣作为制砖材料生产建筑用的铺。
2)余热锅炉及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飞灰为危险废物,不能与渣混合。 余热锅炉及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飞灰为危险废物,不能与渣混合。本项目采用水泥固化法,处理后的飞灰满足环保要求送至填埋场置。
3)除铁器下的废金属打包后装车送到有关物资回收部门销售,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