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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交易和卖身为奴不过是劳动力买卖的一种而已,那种高呼劳动力买卖是自由公平的自由市场学者不敢正视劳动力买卖双方经济地位的不平等,不敢正视市场对人类关系的扭曲,用自由来说公平。其实大家都知道,自由与公平是有条件的,世界从未有不守约束的自由与公平。只有平等才有真正的自由与公平。政治关系如此,经济关系也如此。高呼自由与公平的自由市场经济学者,用自由与公平为口号却不敢说劳动力买卖的不平等、不敢说分配的不平等。劳动力可以被购买,但是劳动力从不是单纯的商品,劳动力更是拥有人的共同生存权利、发展权利,在投资人得到经济发展的收益时,劳动者作为人类大家庭中的一员,同样应该得到经济发展的收益分配的权利。工资仅仅是劳动力维持基本生活的必须条件,劳动力同样拥有人类共同发展的权利,拥有和投资人一样的共享经济发展带来的收益分配权。这就是马克思要求的共同富裕、共同发展。一个劳动者不能分享共同经济发展的权利的社会始终是一种利益最大化的私有制生产关系,始终是一种私有制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不仅仅是共同富裕、共同发展,更应该是一种公私分明、公私兼顾的经济关系。公要公道,私要清晰,要拿出亲兄弟也要算明帐的精神来,让人明确那些是可以公有的、那些是可以私有的,公有要有合理的公有说法,私有要符合所有人私有的观念。马克思主义和西方自由市场经济学缺乏的就是公与私更清晰地厘清与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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