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小张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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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放弃录取重庆文科高考状元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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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2001zhu 发表于 2009-7-3 10:11:31
不同意10楼的看法。确实孩子是牺牲品,但这种高考制度下,谁不是牺牲品啊,不能承认一面,就发送对程序严肃性的要求。出了问题,就需要处理,不处理,只能助长这种行为,那他受害了,更多人也受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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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冻 发表于 2009-7-3 10:25:21
原谅他吧,毕竟是文科状元,以后改正错误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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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雷彗星 发表于 2009-7-3 10:29:18
这位造假的状元貌似“单纯”地对外界说,看到爷爷奶奶背背篓就以为自己是土家族了。这样说谎不眨眼的孩子,其实已经是成年人了,如果连自己真正的民族都搞不清楚,状元也算是白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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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riclj 发表于 2009-7-3 10:49:53
不是孩子的错,是制度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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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风尘 发表于 2009-7-3 11:22:30
说什么北大是正确的,说什么这个诚信是重要的,说什么不合教育部的入取原则,所有这些,不是自欺欺人,就是伪善。
如果没有网络的暴光,还会有什么北大坚持的原则吗?如果这个社会讲究诚信,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潜规则、幕后交益、人情事故吗?
有哪所大学,能够磊落的站出来,告诉社会,我不搞弄虚作假,我以自己的人格保证,愿意接收社会的监督,并愿意因此接收社会的惩罚?
没有,今天没有,以后也没有,在中国,道德标准从来都是约束别人的,而不是约束自己的。
我们的大学做不到,我们的老师也做不到,北大也做不到,她也没有这么高的道德标准,那么你又凭什么,给我们的一个普通高中毕业生设定这么高的道德标准?这个高中毕业生,他和他的家庭,已经为此付出了代价,你们凭什么再剥夺一个孩子的求学权力?
我们不是在这里,去鼓励大家弄虚作假,这个事情,我们有着严格的规定,这个是法律层面的,我们的法律对其中高考作弊等行为,是有规定的,北大也好,其它的大学也好,不能突破这个规定,不能凌驾在法律之上
大学和公司不同,公司可以有自身的规定,录取不录取是双方之间的行为,但是大学不行,录取是一种社会行为,是一种国家行为,只有国家才有权力对我进行约束,换句话说,在这上面,只有国家的法律或者法规,才可以规范或者引导我的行为,你一所大学凭什么对我的录取提出什么道德要求?
推一步讲,人都会犯错,在我们年轻的时候,可能更多,可能我们每个人都有,学生期间打小抄的现象,有的人更严重,研究生的论文也是抄的,最后不也是做到市长了吗?而且是中国最年轻的市长。
如果说真要提一个道德标准,我想学会宽容,也是一种高尚,别拿出那种不死不休的精神,看着像伪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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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in 发表于 2009-7-3 11:31:24
。。。。。。。。。。。。。。中国就这样,抓到算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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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ao123456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9-7-3 11:43:39
很好,就应该这样!国家应该有它的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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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疯作案 发表于 2009-7-3 11:58:20
高考。。long long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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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_liuyang2008 发表于 2009-7-3 12:30:22
onroad24 发表于 2009-7-2 23:45
如果中国人哪天放弃北大  
我靠
那就厉害了
呵呵,这话讲得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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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p_out 发表于 2009-7-3 12:32:40
最苦的还是孩子。
最可误的是相关部门。在报名阶段为什么不查处。让孩子考完了你才说话。
相关责任人应该得到严惩。
根子还是在国家教委的政策出了问题。应该一查到底!
虽然孩子是满18岁了完全行为人,但毕竟还在上学,不应将其一棍子打翻。现在传出消息,该生今年不可能在大陆任何学校上大学了,港大也已经表态不录取了。太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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