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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城乡二元土地制度,造成了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土地供应源头上的垄断,是造成中国土地财政的基础,并使得中国楼市运行从根源上失去其市场性——土地供给不能由市场调节。中国现行土地二元制度的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缺陷,是创造了制度“寻租”的空间,是现实当中土地市场成为腐败高发领域的制度基础。有不少学者指出,城乡土地二元制度,也是造成城乡二元结构和社会两极分化的重要因素。
其次,城市化进程中的住房供应结构单一。“贫民窟”在中国政治中是一个忌讳字眼,棚户区改造不仅是经济任务,而且还是重要政治任务。不过众多研究表明,“贫民窟”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在不能实现体面城市化的前提下,市场化的平民住房供应体系常忽略居住以外的其它功能,因而不够体面(但却不一定不舒适,比如解放前上海的里弄)。城市中的经济活动是有分工的,社会有着其内在的生态系统,人们的职业分布和工资收入总是有高有低。不庸论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的农民工,大量劳动密集型的消费型服务业和制造业中员工的收入,也是相对较低的。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各地流行起“城市经营”理念,实际上就是拆旧城建新房,ZF攫取土地级差收入。大量老公房和旧民房被拆迁的结果,就是适合低收入者居住的住房供应大量消失,结果“群居”应运而生。依靠拆迁,似乎能创造出无穷无尽的商品房新需求来,“土地财政”延续无忧。
第三,极低的拥有物业成本。中国住房的租售比虽然极低,通常2%不到,但持有住房的成本更低。由于中国人拥有自己住房时间不到30年,对折旧没有概念;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缺乏财产税体系,没有对持有物业的固定税。这使得住房在中国人心目中成为了“古董”,持有成本为零,并造成了对产权认识上的分离:一方面忧虑70年产权到期后的何去何从,另一方面又从不折旧。中国曾经在上海和重庆实行针对持有房产的征税试点。与以往其它试点大张其鼓宣传不同,两地的房产税试点很少见诸公开报告,偶尔有之也是一致地认为“失败”——自始至终认为试点不成功!笔者认为,这表明ZF明显倾向不推行针对持有住房的征税体系。其实ZF官员心中也明白:对持有物业征税,是抑制楼市资产泡沫的“大杀器”,也是终结土地财政的不二法宝,更是制约“腐败”的“密招”!
第四,过高的货币存量和“高估”的汇率。中国当前的流动性环境是货币存量过分充裕,货币存量过多使得人民币汇率看起来“高估”,造成不少的货币贬值压力。在经济平稳运行环境下,货币过多的另一个含义是可流通资产过少,即“水过多”的另一种说法是“面过少”。让更多的资产进入流通,将会是一箭双雕地解决货币存量过多和汇率“高估”问题。这就是笔者在另一专题中论及的楼市“泡沫”第三种前景演化机制。
以上“沉疴”在经济转型时期,对当期经济活力的损伤尤其严重。由于实业不好做,持有资产又是近零成本的,即使收益不高但至少安全。在全球经济面临增长放缓和持续的低利率、甚至负利率环境下,社会资金涌向楼市是一项理性行为!
要改变以上局面,做实楼市泡沫的同时增加经济创新活力,中国需要同时解决以下四个方面问题。一是改变城乡土地结构,土地可自由交易,不一定要“招拍挂”;恢复土地供应的市场调节功能,也使得农民进城有了可置换资产,增加了农民进城购买住房的能力。二是要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摒弃“旧城改造”的城市经营思维,建立低收入者的住房供应体系,改变现有“经适房”实质为“福利房”的状况。三是要增加持有物业者的成本,推动住房的使用,使资源能流动起来,当然最好的方式引进物业税体系。第四个问题的解决其实和第一个问题相关,给大量的农村土地(含农地、林地、宅基地等不同性质用地)确权,给予同等待遇后,中国社会中可流通资产将成倍增加,货币过多问题、土地有效利用问题将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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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杂志铺天盖地地都是关于楼市的评论,楼市泡沫作为各泡沫中的主泡沫,其已经不完全是一种市场泡沫,而是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而这也体现了我国经济的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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