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危机对中国而言未必是坏事——从“后发劣势”看渐进改革
先从杨小凯先生和林毅夫先生的争论说起。
2000年,由萨克斯、胡永泰和杨小凯共同撰写的《经济改革和宪政转轨》被译成中文在香港刊载。2001年,杨小凯教授在天则经济研究所发表题为《后发劣势》的演讲,指出了后发国家发展时在技术和制度两个层面模仿发达国家的问题。
“后发劣势”表现:1、由于在技术上模仿发达国家可以轻易取得成功,因此后发国家容易忽视深层次的宪政改革,甚至给长期的发展埋下隐患;2、渐进改革造成不公,导致下层人民对改革失去耐心,引发动荡。
按照杨小凯教授的说法:“我们的文章并不讨论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价值判断问题,我们只是分析为什么宪政转型与经济改革同时在明治维新时的日本发生,在台湾、南韩发生(这两个地区小,对国际竞争压力敏感,没有中国那样的自我中心包袱),为什么在1990年代的俄国发生(模仿技术和工业化模式的潜力已耗尽),而为什么不在清朝和当前的中国发生(还有技术模仿和工业化模仿的潜力,自我中心,骄傲自大的包袱太重,对国际竞争压力相对不敏感)。”然而学者的分析总是会让人感到有指向性,所以林毅夫先生指出:“《宪政》一文认为后发国家应由难而易,先完成较难的制度模仿,才能克服后发劣势。”林先生力挺渐进改革,主张先易后难,先技术后制度,引发了“林杨之争”。
已经是老话题了,杨小凯先生也英年早逝,今天之所以再拿出来,是因为经济危机。
首先,我不讨论杨小凯先生此文是否有指向性,是否认为应该“先难后易”,“先制度后技术”。毕竟杨先生已经说了:“我们的文章并不讨论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价值判断问题。”
我要说的是:这篇文章最重大的意义在于指出了两个层面改革重大的相互影响,特别是指出了机会主义的危害,渐进改革的副作用以及固步自封的危害,这一点在今天看来,确实是远见卓识。而且我认为他指出了“渐进改革”的本质,渐进改革不单单是指时间上的“渐进”,更本质的要素其实是按照层次,由表象到根本的一个逐步推进过程。
先探讨第一个问题:“后发”究竟是优势还是劣势?
当时在天则经济研究所已经有很多经济学家对这个问题发表看法。郑也夫先生说:“后发优势和后发劣势各有各的道理。但如果硬要将二者进行比较的话,我认为还是后发优势的道理更大一点。但再大的道理说多了也没有什么创见了,而小道理往往是有创见的。杨小凯的立意非常高,不过要把后发劣势作为原理而把前一个推翻,我想是不可能的。”茅于轼先生说:“我觉得小凯说的后发劣势显然是存在的,但最主要的还是后发优势。”“如果我们只是满足于技术上的引进而在制度上没有变化,就会出现很大的问题。”
老实说,我对郑也夫先生和茅于轼先生的评论都不是很满意。郑先生只是从“量”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我觉得把问题的实质丢了。茅先生的第一句话也是从“量”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第二句话虽指出了需要防范,然而却似乎简单地将这看作一个主观上的重视程度问题,同样忽略了问题的本质。
我认为问题的关键在四个方面:1、“后发优势”针对的是短期,“后发劣势”针对的是长期。因此在“量”上不可衡量(你没有理由认为20年后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比现在重要,反之亦然);2、“后发优势”针对的只是经济,“后发劣势”却包含了公民权利、社会发展程度等一系列要素,两者有质的区别;3、“后发优势”针对的是可预见的经济利益,而“后发劣势”针对的则是潜在的危险及可能丧失的机会;4、“后发优势”是客观情况所决定的,而“后发劣势”则既有容易造成政府主观上的忽视、机会主义,也有客观条件上的阻碍。所以茅先生只是指出“我们不能满足于技术上的引进”似乎是忽视了“后发劣势”对客观问题的影响。
第一条:长痛和短痛是不好比较的。首先,如果你站在State(政权)角度,你想的肯定是避免动荡,安定时局,稳中求胜,所以你选择渐进改革的概率会大些,成功率也高些。但如果你站在Country(国家)角度,这个问题就是混沌的。涉及经济和时间两个变量,这是无法比较的,这个要看你个人喜好。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说:“如果一个民主国家由共和政府管理一个世纪,那么在这个世纪结束的时候,我相信它一定会比相邻的专制国家更加富有,更加繁荣。但在这一个世纪内它也会遭受这些专制国家入侵的危险。”制度层面的影响是深远而不易察觉的,“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以下的分析是站在稳定的角度来谈问题,借杨先生这篇“没有指向性”的文章来作一些“指向性”分析。
第二条:“后发劣势”针对的不仅仅是经济。在“后发优势”的短期作用下,后发国家通过简单地模仿发达国家技术在短期内聚集了大量社会财富,客观上导致了社会的投机主义和拜金主义增加,又由于短期内无暇顾及公平,再加上转型期社会的动荡,社会的风气会出现扭曲。环境、资源等问题也容易被忽视。更何况后发劣势还包括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包含了公民一系列的政治权利,其中也包括了言论自由,而我的校内账号被管理员封禁三十几次,这就是后发劣势的体现之一。因此两者有质的区别。分配不公导致很多老百姓怀念起改革前的年代,以为分配不公是改革的问题,却不知道这恰恰是改革没有完善的“后发劣势”。一个前进中的民族向后看,这真是一个悲哀。
这一点早就有了迹象。至少从2003年起,温家宝总理就注意到了“黄宗羲定律”,政府也一直着力解决民生问题。温家宝总理说:“如果说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那么公平正义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我们不妨把公平划分为两类 :第一类公平即起点公平,脚底的公平;第二类公平即二次分配的公平、齐头的公平。一般而言,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应该更重视第二类公平,当然彻底的第二类公平完全扭曲了激励,肯定不利于经济发展。而第一类公平则是一切公平的前提,然而在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法治没有得到彻底的执行,连第一类公平都得不到保障。至于第二类公平,中国税率虽不是世界最高,然而其中只有很少部分“反馈于民”,
例如:2006年,前卫生部副部长殷大奎引述社科院调查报告称,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用有80%是为850万党政干部群体服务,而这是每位纳税人的钱。基础设施建设尚不完善,给社会埋下了隐患。基础设施建设尚不完善,给社会埋下了隐患。另外,决策失误以及政府在经济活动中不恰当的干预也给社会公平带来了影响,例如孙大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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