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s3644
2720 11

[论坛使用] 关于“禁言”的几个问题 [推广有奖]

  • 3关注
  • 0粉丝

教师

已卖:430份资源

教授

36%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1
论坛币
395592 个
通用积分
12.7022
学术水平
4 点
热心指数
10 点
信用等级
2 点
经验
48834 点
帖子
1411
精华
0
在线时间
728 小时
注册时间
2006-4-4
最后登录
2023-2-17

楼主
zs3644 发表于 2009-7-19 10:15:39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昨天在论坛我被某超版禁言,原因是我在“真实世界的经济学”版块大量灌水! 对此事情我想公开说明一下!
    1.我昨天共回复105个,请问,回复100多个就算灌水??
    我的观点,不能说我大量浏览帖子并回复就算是灌水!
    2.其中最短回复也是“感谢楼主分享”之类的话,请问这样的回复也算“灌水”?
    我的观点,这样的话只能证明我有一个好习惯,那就是看帖子必留言!
    3.昨天我浏览了一下被禁言的坛友,还没出现过我这样的情况,都是一些发广告或者恶意语言的,请问对我禁言的标准是什么?
    注:昨天我发短信息与对我实施禁言的斑竹联系了,说明了情况,今天禁言已经取消,但是当时禁言的时间是7天,还是没找到依据!
    4.另外,我估算了一下,共删除我回复不到50帖,请问删除依据在是什么?!
    5.最后,我要说明的是,我确实是有灌水的嫌疑,因为我急需浏览“国内外文献帐号区”的账号资源,本来1000帖已经足够,但是不知道为何该版版主在7月17日将所有积分限制都调整到2000,所以我就打算快速发点帖子!
    注:在此,我想说明一下,“文献帐号区”到底让不让人看呢?!

    最后说明一下我发此贴的目的,用nie新翻译的一本书《规制与发展》来说明一下,版主规制坛友,谁来规制版主,谁来规制超版?只有大家都规制的明明白白,才能论坛才能发展的好!
    如有冒犯,请多海涵!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真实世界的经济学 规制与发展 真实世界 国内外 发短信 禁言

大白若辱,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沙发
dancer003x 发表于 2009-7-19 10:20:10
同感;没由来犯王法,不提防遭刑陷。

藤椅
jw_hero 发表于 2009-7-19 10:26:44
请问,你是在一个版块回复一百多个,还是在整个论坛回复一百多个?如果在一个版块回复十个贴子,或是几十个贴子的话,那你会发现一个现象,整个版面都是您的评论,这就构成了刷屏,刷屏是论坛最不想见到的事。另外,关于灌水的理解,楼主可以到百度上去查一下,如果短时间内回复大量贴子,虽然没有重复,但只是内容简单,且没有实质内容的话,也算是灌水。灌水,不利于论坛的发展,还请楼主支持我们论坛的发贴献宝,毕竟,规定并不是为你一个人准备的,任何人,都要遵守这个规定。
    关于版主的规制问题,版主上面有超版,超版上面有管理员,我们的管理体制很健全,从版主上升上超版,有严格的规定,升为超版的人,不管是学术方面,还是经律,精神方面,水平都是十分高的。而且,版主的选择,也很严格。并且,我们有很好的监督机制,如果你对哪个版主的处理不满,你可以直接向我们的老大——管理员反映,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的社会,我们的论坛也同样是一个法制的论坛,论坛的发展离不开大家的支持,希望你能理解我们论坛的规定,毕竟,这一切,都是为了我们,为了论坛的发展。
    最后,谢谢你对本论坛的支持。
已有 1 人评分热心指数 收起 理由
fgq5910 + 1 我赞同

总评分: 热心指数 + 1   查看全部评分

经世济国,为吾之志。

板凳
zs3644 发表于 2009-7-19 10:29:48
感谢jw版及时的回复,我最近经常能看到你的发言!我也声明了,我确实有灌水嫌疑!
但是,我想知道的是依据!

另外,我补充一个证据,请看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446685-1-1.html此贴为2009论坛招聘的帖子

在【版主义务】条款的第12条为:不得同会员一同参与灌水活动!请问这是什么意思呢!我理解的意思就是,会员有一定灌水的权利!

所以,我认为jw版的回复没有切中要害!
大白若辱,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报纸
猫爪 发表于 2009-7-19 10:43:04
zs3644 发表于 2009-7-19 10:29
感谢jw版及时的回复,我最近经常能看到你的发言!我也声明了,我确实有灌水嫌疑!
但是,我想知道的是依据!

另外,我补充一个证据,请看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446685-1-1.html此贴为2009论坛招聘的帖子

在【版主义务】条款的第12条为:不得同会员一同参与灌水活动!请问这是什么意思呢!我理解的意思就是,会员有一定灌水的权利!
您的问题,我在议事厅提出过,具体过程论坛有规定不能和您交流。

这里只说下我个人对“良性灌水”的判断和管理方法的认识:

良性灌水:有选择的找到合适的帖子(一般较热),以超过论坛规定的最少发帖字数以上,说出简单但不相同的评语,造成某些版面的刷屏。

对这种情况的管理,斑竹们有自己的看法,在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结论之前,有的斑竹按灌水刷屏处理,有的斑竹进行“善意规劝”,都是符合斑竹管理版面的原则的。

您既然如此熟悉nie翻译的书,想必您也了解巴泽尔这段话(不是原话):

在公共领域问题既定发生的情况下,交易收益如何实现最大化?缔约人不必界定清楚交易的所有属性,他们也有办法限制潜在净损失的发生。实际上,可以设计出特定的合约形式,使得交易当事人为其行为负责,这就是说,将最易于受当事人左右的那些属性的控制权分配给他们。如果这种合约设计不可行,人们就不得不使用数量或价格约束来调整交易当事人行为,使其共同收益实现最优化。

最后,感谢您的意见和合作精神!!!
已有 3 人评分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fgq5910 + 1 + 1 + 1 我很赞同
王志成2010 + 2 + 1 我很赞同
paxwkj + 1 + 1 + 1 猫爪 不同凡响~

总评分: 学术水平 + 4  热心指数 + 3  信用等级 + 2   查看全部评分


请记住,猫科动物只有四个指头,所以没有中指~~~~~

地板
zs3644 发表于 2009-7-19 10:46:40
哈哈,我喜欢【猫爪】,我看过你很多回帖,有点意思!!

最后就是,删除我将近50个回帖的依据了!

我自己的观点还是这样,我确实有一定的灌水行为,但是,我绝对是看过贴子之后才回复!
大白若辱,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7
猫爪 发表于 2009-7-19 10:57:04
zs3644 发表于 2009-7-19 10:46
哈哈,我喜欢【猫爪】,我看过你很多回帖,有点意思!!

最后就是,删除我将近50个回帖的依据了!

我自己的观点还是这样,我确实有一定的灌水行为,但是,我绝对是看过贴子之后才回复!
多谢老兄的厚爱,呵呵。

其实我的意思并不是为论坛找借口,而是陈述一个现实的情况而已,这几天挺忙的,连论坛的群都退了,等我有空了,好好和您聊聊(我也喜欢区域经济和新经济地理),这个事情,先放放吧?
已有 1 人评分热心指数 收起 理由
jhwang + 5 解决问题

总评分: 热心指数 + 5   查看全部评分


请记住,猫科动物只有四个指头,所以没有中指~~~~~

8
zs3644 发表于 2009-7-19 14:04:57
呵呵,到此结束!非常欣赏你处理问题的能力!
大白若辱,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9
fgq5910 发表于 2009-7-19 19:33:21
论坛还是较宽松的;有的论坛刷屏定义:“版区页面内超过连续5 个主题(不含5个)的最后回复为同一ID,或者连续数贴内容大致相同”
我觉得大家发帖之应前先看版规、熟悉版规。
论坛也应该完善这方面的规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10
eros_zz 学生认证  发表于 2009-7-20 00:15:45
呵呵  有点意思哈  看着挺好玩的


猫爪 的确不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30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