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旧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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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治理与讨论] 北大决定撤销涉嫌抄袭博士学位,反被海淀法院撤销其决定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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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ptors2000 发表于 2017-1-18 09:26:25 来自手机
群峰破天 发表于 2017-1-18 09:19
为什么之前论文查重没查出来,允许通过,这难道不知道思考吗?
翻译国外上世纪80年代的论文,根本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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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yiyi 发表于 2017-1-18 09:38:51
细究起来,很多都违法,但抄袭是事实,应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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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hecon74 发表于 2017-1-18 09:48:20
在无耻的媒体作用下,什么都不能从法律角度考虑问题.所有学术道德败坏也是有理由的,当然这样也就成就了无耻的媒体......就如演员下流对媒体是很重要的.....国家之不幸矣!高校只有学生修理高校,所以开除一个学生马上人情道德什么都来了....我问一句,尤其是媚外人士,国外舞弊就开除,在中国高校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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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us 发表于 2017-1-18 10:09:58
很赞同人大那位博士生的观点,海淀法院回避了论文是否抄袭这一事实认定,是个败笔。
于艳茹当初的辩论,最大的失误在于不承认抄袭,尤其推脱称对各专业杂志的定位理解不同,暗指新闻传播类的杂志不需要创新。这简直是对整个新闻传播学界的侮辱,《世界新闻界》毕竟是学术期刊,有哪一个学术期刊可以不加注明出处地把别人的东西当作自己地“介绍”?这点在任何学术领域有不同吗?于艳茹这点恰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北大校方会觉得,你还有以后的学生如果连这点都认不清,那北大学风岂不烂透了,所以校方就一定用更狠的方式让你认清。于艳茹要是避开这点,只就程序问题辩护,也许当初就不至于被撤销学位。
北大程序有误也是比较明显的,不过没关系,还可以就按本次法院要求,把所有程序再走一遍,结论不变,还是撤销学位。否则,程序有误而败诉事小,连是否抄袭的事实都论不清事大,丢不起这人,多少还是要点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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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八路 发表于 2017-1-18 10:17:32
大学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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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说德语 发表于 2017-1-18 10:46:47
例如:税务、工商、警察等机关实行执法权力时,必须要求出示证件,假如执法时没有出示证件,你是可以告他未履行法定程序,程序违法的,即使查到了你偷税漏税,这次查处也没有效力,程序违法,也是实质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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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峰破天 发表于 2017-1-18 11:18:33
raptors2000 发表于 2017-1-18 09:26
翻译国外上世纪80年代的论文,根本测不出来。。
真是醉了,80年代的论文放到现在居然还能用,而且通过,是导师厉害啊还是学生厉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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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ky7 发表于 2017-1-18 11:24:09
哈哈哈哈笑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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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快天天 发表于 2017-1-18 13:08:39
oliyiyi 发表于 2017-1-18 09:38
细究起来,很多都违法,但抄袭是事实,应该严惩
支持严惩,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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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快天天 发表于 2017-1-18 13:09:24
群峰破天 发表于 2017-1-18 11:18
真是醉了,80年代的论文放到现在居然还能用,而且通过,是导师厉害啊还是学生厉害啊
学生垃圾是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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