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为积极推进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建设,规范招生工作管理,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录取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 校 全 称: 大连工业大学(Dali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
主 校 区 校 址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金州校区校址: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城南路15号
办 学 地 点: 本科专业在主校区办学; 高职专科专业除“服装表演(空中乘务方向)”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外,其余专业均在金州校区办学。
办 学 类 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 学 层 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 习 年 限: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六年; 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五年。
办 学 形 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03885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34245平方米,专任教师93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37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6934.84万元,图书102.04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我校英语(商务英语方向)、日语(商务日语方向)、对外汉语等本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强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网络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等本科专业新生入校后的外语教学为英语;其余本科专业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商务英语等高职专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余高职专科专业新生入校后的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报考英语(商务英语方向)、日语(商务日语方向)等两个本科专业(方向)及商务英语高职专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无口试成绩者不予录取;上述专业在录取时均制定英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