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高考专家
404 0

[招生简章] 星海音乐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推广有奖]

  • 0关注
  • 6粉丝

会员

巨擘

0%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10
论坛币
10 个
通用积分
0
学术水平
0 点
热心指数
5 点
信用等级
0 点
经验
392360 点
帖子
39214
精华
0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16-11-30
最后登录
2017-10-30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星海音乐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星海音乐学院

  学校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校本部)

  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48号(沙河校区,舞蹈系)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代码:10587

  二、招生人数及要求

  我院2009年本科招生总数为1000名。按教育部规定,星海音乐学院是全国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其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我院各系预计招生人数可查询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http://www.xhzsb.com)。具体招生要求如下:

  1.我院各专业省外招生人数不分配到各省,但单个省份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我院省外招生总人数的30%;

  2.在分数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男生优先;

  3.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4.体检要求:

  (1)考生的体检要求按教育部规定为准;

  (2)报考声乐系的考生应符合声带检查和身高要求:发声、呼吸器官无疾病;女生身高1.6米以上、男生身高1.7米以上;

  (3)报考舞蹈系的考生应符合身高要求:舞蹈表演与理论专业女生1.62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舞蹈教育专业男、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三、录取规则

  1.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程考试,文化课程参加各省组织的普通高考,不分文理科。按教育部规定,我院是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我院将在各门专业课程及视唱练耳、乐理成绩上线,文化课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2.非第一志愿考生,必须是专业课程特别优秀者,方可考虑录取。

  3.我院承认符合教育部政策规定的文化课加分,不接收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

  4.我院不同专业之间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不能通用,学院依据考生的高考报名志愿,并按照其报考不同系别的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5.录取细则:

  (1)音乐教育系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但专业课成绩中钢琴、声乐均需达到我院划定的资格线,否则不予录取;

  (2)艺术管理系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50%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50%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其余各系考生,在文化课成绩上线的情况下,根据不同专业要求,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在分数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钢琴、视唱练耳、乐理、高考成绩较高或专业多能者优先;

  (5)报考我院部分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区市)要求参加艺术统考,则考生应参加相应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录取。

  四、收费标准及“奖贷助”政策

  1.收费标准

  (1)学费每人每年10000元;留学生每人每年25000元。

  (2)住宿费:大学城校区1700元/年,沙河校区1800元/年。

  上述收费项目及金额均为2008年的标准,如国家调整学杂费,则按新物价标准执行。

  2.“奖贷助”政策

  (1)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纳学费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金额最高为6000元;    

  (2)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让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劳动以获得报酬,补贴生活费用;

  (3)奖学金:每年对品学兼优学生给予奖励,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可获奖学金8000元,学院奖学金最高可达2500元,获奖学金人数占学生总数20%;

  (4)对品学兼优、有特殊困难学生,可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金额为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年金额2000元。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执行,如有调整,则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新标准执行。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星海音乐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六、其它规定

  1. 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专业课达到我院要求,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联合招生办的要求,按联合招生办规定的程序择优录取。

  2. 新生入学后,我院随即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

  3. 学生入学后除钢琴外,其他乐器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借。

  七、联系方式

  ·大学城校区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邮编:510006

  ·沙河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48号   邮编:510500

  ·联系部门: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9363636、36393666(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xhcom.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xhzsb.com

  ※本章程由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招生章程 音乐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 普通高等学校 国家助学贷款 星海音乐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院校老师推荐 一对一咨询 帮你科学报考 更多...
  • 张少华-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
    张少华广州市
    博导评分:5.0
    学校: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
    研究领域:资源配置与经济增长、数字经济的规模测度与影响研究、量化因子模型实证、金融风险测度与影响研究
    立即咨询
  • 杨林-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
    杨林广州市
    硕导评分:5.0
    学校: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
    研究领域:金融市场、科技金融、产业经济
    立即咨询
  • 李成俊-广州大学-大湾区环境研究院
    李成俊广州市
    其他评分:5.0
    学校:广州大学-大湾区环境研究院
    研究领域:植物与环境
    立即咨询
  • 刘**-广州大学-法学院
    刘**广州市
    其他评分:5.0
    学校:广州大学-法学院
    立即咨询
  • 肖**-广州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肖**广州市
    其他评分:5.0
    学校:广州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立即咨询
  • 兰**-广州大学
    兰**广州市
    其他评分:5.0
    学校:广州大学
    立即咨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6-16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