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法学(工程法律实验班)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制四年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法学基本理论,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熟悉各类诉讼程序,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能在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授予学位法学学士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专业概况本专业为校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授4人、副教授10人,博士4人、硕士11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1人。近年来,本专业教师共主持国家级、省级课题10多项,出版专著10多部,在《法学研究》、《当代法学》等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200多篇。获省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社科成果奖1项。“实施案例教学法,培养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为本专业的教学特色。本专业以诉讼法、行政法、民商法为主要方向,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多个实习基地,拥有“模拟法庭”、“司法技术模拟分析室”、“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等教学实验场地。其中,“模拟法庭”为省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2012届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为95.48%,其中,考研录取率为21.3%。司法资格考试通过率为40.43%。就业前景目前,我国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均需要大量合格的法律专门人才,就业前景广阔。
【学制四年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土木工程基础知识和法学基本理论,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土木工程领域现实法律问题,熟悉诉讼和非诉讼程序,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能在工程建设管理行政机关、土木工程类企业、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授予学位法学学士主要课程土木工程概论、工程力学、建筑材料、工程制图、工程结构、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合同管理、房屋建筑学、工程法律法规与工程法律风险防范、国际工程承包、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国际经济法等。专业概况本专业为校级卓越法律人才试点专业,2012年正式招生,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授8人、副教授16人,博士8人、硕士20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3人。有市人民ZF法律顾问2人、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3人、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4人;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1人,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2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7人,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2人,国家注册建造师4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国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1人。近年来,本专业教师共主持国家级、省级课题20多项,出版专著10多部,在《法学研究》等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200多篇。获省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社科成果奖1项。“以卓越法律人才为目标,培养工程类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为本专业的特色。本专业以工程造价、工程合同管理、工程招投标等领域基础知识及其法律问题为主要学习方向,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多个实习实训基地,实行三年在校学习、一年在实习实训基地顶岗实训的“3+1”教学模式。就业前景我国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企业等单位工程类应用型法律人才奇缺,因此工程法律专门人才就业前景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