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谢谢10楼分享观点,受此启发,我觉得也可以用简单的博弈模型来表现10楼的观点:
假设原有的博弈矩阵是:
赎奴人乙
赎 不赎
赎奴人甲 赎 (5,5) 5,-3
不赎 -3,5 0,0
说明:赎奴的结果是金钱无损失但名誉和良心上有收益,总收益为5;如果别人赎自己不赎,不会被人指责(因为也没人知道)但是良心难安,总收益为-3;如果大家都不赎奴,不会有人指责或赞扬,自己也不会良心不安(这种心态很有意思,很普遍的心态)。因此上述博弈的纳什均衡解为(赎,赎)。
子贡撕毁发票后,博弈矩阵就发生了变化:
首先是撕与不撕的决策:
众商人
撕 不撕
子贡 撕 (10,-5) 10,-10
不撕 不存在 5,5
说明:子贡是著名的大富商,而且第一个撕毁发票,所得收益显然比其他后续也撕毁发票的人受益要大,那些人不如子贡有钱,赎奴费对于他们可是一笔不小的损失(-10),尽管公众的赞誉有所补贴(+5),但总收益还是(-5);子贡选择撕毁发票后,拔高了社会舆论的评价标准,其他人赎奴如果不撕发票不会得到赞誉(+5),反而可能觉得惭愧,这个惭愧因为有了子贡大善人的对比就更加让痛苦了(-10)(这就是为什么办公室守则之一是:中庸最好,你表现得太好太出色会让别人难受,引来枪打出头鸟!)。给定子贡的占优策略是撕毁发票,其他人的选择只能是撕,均衡解(撕,撕)。
接下来赎奴博弈的矩阵变为:
赎奴人乙
赎 不赎
赎奴人甲 赎 -5,-5 -5,-3
不赎 -3, -5 (0,0)
说明:大家都经过撕与不撕发票的痛苦抉择后,无奈的选择了撕,同时自己承担损失。这时的均衡解为(不赎,不赎)
PS:每次在决定赎与不赎之前,大家都会先考虑如果赎,发票要不要撕的问题,所以撕与不撕的决策在前,赎与不赎的决策在后。
嘻嘻,就是把10楼的观点变了一下形式,自己对博弈论也学得不透,欢迎拍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