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2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大学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河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河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河南大学
第五条学校国标代码:10475
第六条办学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以培养本科生、研究生为主
第九条办学特点:河南大学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优良的办学传统和鲜明的办学特色,是一所以文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科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农学和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是河南省人民ZF与教育部共建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