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被迫转型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7年第10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3月13日
对于激进险企来说,真正的转型意味着推倒重来,无论人员配置、内部管理流程、产品设计、销售渠道等均需重建
2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左三)介绍加强保险市场监管、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情况;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右二)、黄洪(左二)、梁涛(右一)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财新周刊》 文 | 财新记者 杨巧伶
持续不断的监管高压,让以中短存续期产品为主体的保险公司被迫转型,转型过程漫长且痛苦。
被迫转型的保险公司业务集中于中短存续期产品,但从中短存续期产品向长期保障保险产品转型,绝非易事。
2017年1月,78家寿险公司原保费占比同比增长明显,但代表中短存续期产品的保户投资款新增缴费和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缴费两部分遭遇腰斩,同比降幅53.81%。
“当初中小保险公司就是因为传统业务拼不过大型险企,转而发展中短存续期产品;如今再回头去做常规保险产品,无论是在销售渠道、产品设计,还是在内部管理等各方面均没有任何优势。加之此前规模巨大的中短存续期产品有到期兑付等流动性需求,这批公司的转型将是极为痛苦的。”某大型险企高管表示。
突然的急拐弯,数据立刻有所体现:相比去年1月份,今年1月份78家寿险公司中有28家出现规模保费同比负增长。
“阵痛肯定会有,但当前局面已经逼迫其必须面对现实,重新规划和安排整个公司的未来。就算再难,也别无选择。”生命人寿原副总经理、君安人寿筹备组负责人于文博表示。
被迫转型
转型压力主要来自于保监会连番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规范和比例限制。保监会去年底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中短存续期产品季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季总规模保费收入比例不高于50%”“季度原保险保费收入占当季规模保费收入比例低于30%”,是险企转型调结构的重要参照。
“保监会对于万能险等中短存续期产品进行限制,是根据市场的预判,认为经营中短存续期产品占比过高会出风险。”一位大型险企副总裁表示,中短存续期业务当前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两点:一是给予客户较高的回报,保费收进来后,去做投资,但投资这一块是否有足够高的收益率。二是如果短期产品占比过大,等到了满期给付的时候,现金流会不会出问题?
前海人寿2017年1月保费数据显示,由于万能险产品几乎全面停售,原保费虽有增长,但整体规模保费出现同比高达40%的负增长。
2016年9月6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下调万能险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上限至3%,并提高了万能险产品的保障水平,且对万能险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包括加强客户真实性管理,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万能型保险要建立单独核算制度,单独管理万能账户等。对于上述监管规定,保监会给予的整改、过渡大限是2017年4月1日。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2016年9月6日前已经审批或者备案的人身险产品,保险公司要在2017年4月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保监会要求在2017年4月1日前应当全部停售。
随着4月1日的临近,险企转型压力较大。业内预计4月1日后,万能险等产品规模将进一步收缩。接近保险监管人士亦向财新记者表示,所有人身险企新产品备案在4月1日后要按去年发文的要求完善。
保监会正在起草的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等人身险新型产品业务分级分类监管制度;预计出台后,亦将对部分依靠万能险业务做大规模的险企造成压力。
转型之痛
转型不得不为之,但业内对中小险企转型的担忧难以纾解。一位券商非银分析师认为,对于此前依赖万能险的中小险企而言,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在于资产负债不匹配以及利率不匹配的问题。
负债久期短、资产久期长,存量产品目前还没有到达兑付高峰,在久期错配情况下,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补充到期的产品?同时,对外投资的收益率也存在变数。
目前,多家保险公司在年初对“开门红”产品进行了调整,增加产品期限,并改趸交为期交;不过,其实质上并未真正刮骨疗毒走向保障保险,仍为变相的万能险。
保险业内人士分析,“这些险企的期缴产品本质上是变相的趸交,只是期限稍微长些,但产品仍属于投资理财型产品,并没有多少保障功能在里面。而且,为了吸引客户购买,这些产品承诺的回报率也较高。”
过度依赖万能险业务的险企,一方面向保障型产品转型需要时间;另一方面,前期做大的万能险规模在后期退出时也需要平稳过渡。
不过,因为此类资产驱动负债型产品的特性,如果前期卖了此类投资理财型产品,那么后期必须从市场上获取新的资金来保证现金流,且投资收益率要有保证。
考虑到保监会加大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限制,此类险企后续通过中短存续期产品获取增量资金将受到限制。一旦现金流出现问题,短钱长投的投资现状必然影响变现能力与收益率水平。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诸如发行资本补充债等解决问题,但是也要考虑投资回报。如果投资回报率低,完全是为了解决现金流的应急之策,也可能会出现风险。”上述大型险企副总裁向财新记者分析。
2017年,保险业想在资金运用方面实现高收益并非易事。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2月22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宏观经济下行、股债双跌的困难环境下,对于去年的投资收益比较满意。他判断,2017年将是险资运用非常困难的一年。数据显示,2016年,险资运用投资收益率5.66%,比2015年的7.56%下降了1.9个百分点。
对于2017年保险行业面临的投资环境,陈文辉分析,一方面,全球政治经济不确定性显著上升、“黑天鹅”事件频频上演,经济贸易和金融风险处于易发期。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低利率环境和“资产荒”仍将持续一段时间,保险业资产端和负债端的矛盾仍然突出;保险资金运用面临利差损风险和再投资风险、债市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
中国精算师协会秘书长王证告诉财新记者,“2017年整个行业怎么做好资产负债统筹管理,使其能够适应现在形势的变化?应该需要付出很多努力,一点点做可能比较容易,但是整体来做还是有些难度的。”
“部分中小保险公司的短期流动性风险需要引起高度关注。”陈文辉强调。
推倒重来
在监管高压下,中小险企虽然被迫转型,但转型并非易事。是真的向保障型产品转型,还是继续游走在监管夹缝中、变相做大投资理财型产品,主要还是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策略,而这又关系着险企的公司治理是否健全,大股东是否愿意遵从保险规律,转变思路真正做保险,而非把保险公司作为融资平台、提款机。
于文博分析,向保障型产品转型的话,中小公司会存在产品准备、经营策略、经营方式的准备不足,以及销售队伍、销售技巧的适应性准备不足等一系列自身内功不足的问题。“保险公司需要建设队伍,还需要逐步完善培训体系、销售流程、客户拓展等,这是一个系统工程。”
上述大型险企副总裁表示,做保障型产品本身就比较复杂。保险合同均为法律契约,且很多法律契约非常严谨、复杂、专业。同时,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其特点是保险责任带有不确定性,什么时候发生、发生什么样的责任、发生在谁身上等,都具有不确定性。这就使得结果和消费者预期最后可能出现偏差,容易造成误导、误解、误保等问题。“消费者需要的是一种责任,结果发生后就变成了另外一种责任。比如买的是健康险,结果发生意外了,按照合同,对于意外是不进行赔付的。”
从理赔角度看,也非常复杂,理赔发生后,保险责任的确定要非常专业。而从保障型产品属性来讲,对于消费者来说又非刚性需求,渴求性并没有那么强,营销成本相对大。“消费者需要吗?需要,但是又不是立即着急去买。这种特点就决定了必须靠推销,消费者主动购买保障型产品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相比保障型产品,理财型产品相对简单,客户关注更多的是投资回报率,存在销售误导的情况也比较小。在销售方面,理财型产品由于设计简单,也可以依靠互联网渠道进行销售;但如果增加保障功能,涉及的销售复杂一些,就很难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保监会披露的2016年投诉处理考评情况,排名后十位的寿险公司分别是中国人寿、汇丰人寿、信泰人寿、中美联泰人寿、新光海航人寿、英大人寿、新华人寿、平安健康、中德安联人寿、平安养老;而九家被要求整改万能险业务的险企多排位居前。其中,2016年万能险业务占比100%的安邦养老在72家寿险公司排名中,获得最高评分100分,与多家寿险公司并列第一;安邦旗下另外两家公司安邦人寿、和谐健康也都排位居于中间偏前。“万能险业务更多类似银行理财,保险功能不高,相关的投诉显然不会多。”业内人士分析说。
业内人士分析,鉴于保障型产品的推销很困难,中小险企如果前期准备不足,不可能短时间内把规模做大。从国际经验看,以保障型产品为主的险企,因前期费用投入比较大,盈利周期很长,一般都是在十年左右,好一点的可能在六七年。“中小险企有盈利的冲动,是否愿意转变思路,不好判断,大股东很重要。”
“对于激进险企来说,想真正转型等于重新设立一个保险公司,无论人员配置、内部管理流程,都得推到重来,过去简单粗暴的盈利模式不可能维持。”某大型险企高管表示。
理顺股权需铁腕
当前风险聚集的保险公司多为民营企业控制,股权关系复杂,代持现象普遍。在部分保险公司中,由单一大股东完全控制公司,从产品销售到资金运用,都围绕实际控制人利益,公司治理制度缺失,风险不断积聚。
保险公司转型是否奏效,关键是有一个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得股东之间能够相互制衡。
2月22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表示,2017年保险监管风险防控将重点围绕保险产品、资金运用、公司治理三个关键领域。业内预计,保监会2017年将继续面临较大压力。
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也表示,当前,随着投资主体多样化,在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也给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带来更大的挑战。少数保险公司存在不同程度的虚假注资、一股独大、治理失衡的现象。公司治理真正实现从“形似”到“神至”,需要很长的路要走。
险企“一股独大”弊端显而易见,其风险体系往往形同虚设——既能不计成本大肆扩张,也可能被股东套取资金进一步增资,做实其控制权。
北京保险研究院研究员彭志勇指出,与银行业相比,保险行业的投资主体市场开放度相对较高,民营企业占比相对较高。不过,民营企业在给市场带来活力的同时,少数“大鳄”也存在游走在监管边缘甚至突破监管规定等问题,社会对此有较大反响。
目前,个别业务激进、公司治理失衡的险企集中在民营险企范畴,如前海人寿、恒大人寿、生命人寿、华夏人寿、君康人寿等。
为规范公司治理,保监会已陆续采取多项措施:一是重点围绕股权的真实性、“三会一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运作有效性、内部控制,特别是关联交易管理的可靠性等关键环节,对131家中资法人机构和51家外资法人机构进行全面评估。
二是修订《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将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降至三分之一;制定《保险公司章程指引》,对公司章程中的必备条款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公司规范组织架构、决策授权机制和运行程序,明确公司治理机制失灵情况下的处置程序。
三是发布加强保险公司股东股权、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并建立了公开质询制度。
四是启动构建保险行业职业经理人职业终身评价体系工作,对行业的董事、高管的职业行为进行持续跟踪评价,倒逼保险公司高管规范履职,强化治理监管对人的刚性约束。
保监会高层人士多次强调要严查个别险企“一股独大”、股权代持的问题,不过,目前这些仍然是一大监管难点。某大型券商的保险业分析师认为,关键还在于执行层面,穿透式监管实质要大于形式。他同时指出,美国证券监管市场有举证责任倒置规定,假如保险公司要证明并非完全由单一股东控制,则须自证清白。
保监会于2016年底推出的公开质询制度与上述举证责任倒置规定类似。不过,近日保监会首次问询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昆仑健康)股权问题的案例,则显示了公开质询制度也有“捉襟见肘”的尴尬。
2月17日,针对媒体报道的昆仑健康实际控制人指向“佳兆业郭英成家族”,保监会向昆仑健康发布问询函了解其四家股东是否与“佳兆业郭英成家族”有关、入股资金是否来源于“佳兆业郭英成家族”下属企业或其关联方等。2月24日,昆仑健康在给予保监会的回复中对四家股东与“佳兆业郭英成家族”有关的问题予以否认,并称公司并无实际控制人。而财新记者查阅工商资料发现,上述四家股东在历史沿革过程中,工商资料登记备案的股东或者高管姓名都存在与佳兆业关联企业的股东或高管重名的情况;四家股东最新股权结构也高度一致,且最新的股权变更也均发生在2016年6月22日前后,其中三家集中于2016年6月22日完成股权变更,此时距离四家险企受让昆仑健康股权的时间不足两月。
保监会于3月1日二度问询昆仑健康,要求其进一步就四家公司股东入股昆仑健康的资金来源,以及四家公司股东各自股东的资金来源等作出说明。
保监会同时还要求昆仑健康对其作出声明的另外一家股东——深圳市嘉豪盛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嘉豪盛)实际控制人情况与工商资料登记不符的情况作出说明,并要求披露深圳嘉豪盛上一级股东北京久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情况。此外,据财新记者了解,昆仑健康另外一家股东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指向“明天系”。
除昆仑健康外,安邦保险、生命人寿、前海人寿、君康人寿、华夏人寿、天安人寿等多家险企都曾被媒体公开报道存在“一股独大”、家族式控制等问题。
在“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监管思路下,如何有效查明个别险企存在的家族式控制问题,并将其公司治理缺陷有效改善,亦是监管面临的一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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