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江苏省内招生章程
2014年江苏省内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高校名称: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招生代码:1311(对口单招、普通类、艺术类专业招生代码)、1480(高职本科分段培养)
高校性质:国家公办,隶属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首批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首批国家示范(骨干)优秀高职院校、江苏省首批示范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
高校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邮编:226010)
二、对口单招录取规则(江苏招生代码:1311)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科目组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如仍相同,按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艺术科目组依次按照总分、文化成绩、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该科目组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或查阅我院招生信息网招生计划栏。
4.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对男女生比例要求:对口单招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三、统招批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江苏招生代码:1311)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即对进档考生,分文理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照特征分、语文与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不含附加分)、英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其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各专业文理科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或查阅我院招生信息网招生计划栏。所有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选测科目中的一门文科要求为历史、理科要求为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要求为4C,信息技术科目合格。
4.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对男女生比例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等航海类专业适合男生,其余专业男女生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