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高考牛人
643 0

[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推广有奖]

  • 0关注
  • 7粉丝

会员

巨擘

0%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10
论坛币
0 个
通用积分
1.0000
学术水平
0 点
热心指数
0 点
信用等级
0 点
经验
377520 点
帖子
37736
精华
0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16-11-30
最后登录
2017-10-31

楼主
高考牛人 发表于 2017-5-31 23:52:00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488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城市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500元;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舞蹈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500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500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康复治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护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英语(中外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以上的收费标准均已当地物价部门核准的为准。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不宜报考英语、商务英语、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日语、俄语、朝鲜语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类专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执行各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并按照各省(市、区)投档原则录取。我校不录取未报我校志愿的调剂考生。

  3.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分数高的考生。

  4.根据各省招办提供的生源情况,除吉林省以外的其它省一般按招生计划数100%提档。

  5.文史、理工类专业:吉林省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其它省市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CC 。会计学、金融学专业要求数学成绩60分以上。

  6.艺术类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填写的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①吉林省和山东省:美术类专业承认吉林省及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其它艺术类专业招收我院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音乐学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艺术类专业,按总分=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②辽宁省:承认辽宁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成绩。均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③河北省:承认该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低分优录取;④内蒙古自治区:承认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⑤浙江省:承认该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成绩,根据该省确定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hsnen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488号

  联系电话:(0431)84537149、84537195

  联系人:李老师、关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东北师范大学 师范大学 招生章程 人文学院 文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院校老师推荐 一对一咨询 帮你科学报考 更多...
  • 戴稳胜-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戴稳胜北京市
    博导评分:1.0
    学校: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研究领域:风险管理、保险精算、人民币国际化
    立即咨询
  • 晁江锋-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商学院
    晁江锋郑州市
    硕导评分:5.0
    学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商学院
    研究领域:风险管理与资产定价
    立即咨询
  • 段军山-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段军山佛山市
    博导评分:5.0
    学校: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研究领域:数字金融、公司金融、家庭金融
    立即咨询
  • 栗沛沛-南方科技大学-商学院
    栗沛沛深圳市
    博导评分:5.0
    学校:南方科技大学-商学院
    研究领域:中国金融、资产定价、金融科技
    立即咨询
  • 李**-东北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李**哈尔滨市
    博导评分:5.0
    学校:东北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研究领域:经济管理,农业经济与管理,应用经济学,管理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工商管理,
    立即咨询
  • 赵林海-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赵林海泉州市
    博导评分:5.0
    学校: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研究领域:金融学;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立即咨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6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