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代码:12717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三、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校
四、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本省公布的数据为准。
五、招生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物业管理、旅游英语、文秘(涉外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应用俄语、烹饪工艺与营养、会计。
六、收费标准: 学费6900元/学年(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9200元/学年),住宿费800-1500元(按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七、录取规则:
(一)采取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不设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只有在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情况下才要求投放第二志愿上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
(二)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处理。
(三)报考我院的考生,到校报到后一个月内可申请调换专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