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铁律、工资增长与利润下降
于德浩
2017.7.9
社会总财富的分布大致有二八定律,大约20%的人占据着80%的财富。同样都是人,为什么有如此天壤之别?因为,这种宏观上的看似不平等是建立微观的公平交易基础之上的。
我来简化一下这个经济学命题。在原来的落后生产力条件下,一个劳动者是花费1小时生产1件商品。其中先是0.01小时制造简单工具,然后0.99小时使用工具生产商品。而在现在的先进生产力条件下,这个劳动者可以1小时生产10件商品,其中先是0.4小时制造复杂的机器,然后0.6小时操作机器生产商品。
同样都是劳动一小时,但劳动成果,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不一样的。现在的更高生产率,就是“磨刀不误砍柴工”。原来劳动者的收入是1件商品;现在更好的统筹优化分配劳动时间后,可以得到10件商品,是原来劳动的10倍价值量。
定义商品的价值是W,原来劳动1小时的价值是v0,那么就有W=L0=v0。而现在的劳动L1则被拆分为两部分,L1=v+c=10W=10v0。如果再假定直接生产的劳动v与间接生产的制造机器c的劳动是无差别的,那么就有,v=4v0及c=6v0。由于高生产率带来的财富增加,就是剩余价值,L1-L0=10W-W=9v0。
当社会只是一个人构成的社会时,我们没必要区分“剩余价值”及劳动时间;因为所有的财富都是他一人创造并且拥有。但是,当社会成员是由更高生产率的甲和较低生产率的乙2人组成时,情况就不一样了。
当两人没有交集时,“老死不相往来”。那么就是,甲劳动1小时,获得10件商品;乙劳动一小时获得1件商品。
一种较好的资源优化配置就是雇佣劳动,甲指挥乙以高级的生产方式生产商品,然后与乙约定平分劳动成果。显然,如果乙作为雇佣工人分得10件中的5件商品,乙是乐意的,“比自己造1件要多得多”;甲作为雇主也是乐意的,只是动动嘴,就可以不劳而获5件商品。这就是微观市场中两厢情愿的公平交易。
但是,当拥有“聪明才智”的资本家甲雇佣100个类似乙的工人时,社会的总财富分布就理所当然的变成了1个甲占据100*5=500件商品;而每个工人乙仅分得5件商品。这就是社会宏观现象,1%的富人占有50%的社会财富。
这种分配方式合理吗?在经济学上就分为两派,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认为是基本合理的,“聪明的人”贡献大,就应该分得更多的财富,“工人愿干就干,资本家又没有胁迫。”而且,让一个聪明能干的人获得更多的财富,本身就是激发社会进步的源动力。就是说,个人奋斗可以白手起家,从穷人跃升为富豪;一个人不努力、挥霍无度,也会“富不过三代”。
但马克思一语道破天机,“工人看似自愿签合同,给资本家打工;但本质是由于客观上没有生产资料的逼迫。”看一看有多少个穷人可以通过奋斗翻身?科学家的贡献大不大,够不够聪明,可他们的财富为什么不多呢?套用西方经济学的“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术语,正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根本上阻碍了“资本”这个要素的“自由流动”。所以马克思认为,不彻底废除私有制,想真正实现“人人自由平等”,那都是痴心妄想。就是说,高税收发福利这种转移支付的“平均财富”的手段是治标不治本。
但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前苏联及东欧国家的试验目前以失败告终。就是说,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资源配置的实际效果比市场的配置还要差,当然这里面还有各种其他的主观及客观因素。按照上面的案例,生产资料若以金钱资本的方式配置,那么工人的收入是5件商品;而若以特权审批的生产资料配置方式,工人的收入却是更少的3件商品。按照马克思的理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当时实行全面公有制及计划经济的时机还不成熟。
公有制的社会治理模式,不但要有发达的物质文明基础,更要有更高的人文素质。当时俄罗斯转为私有制时,也是按照全民平均所有的模式去分发股票的,当时国营企业的所有权。可是1990s的俄罗斯,老百姓对股票是完全陌生的。几乎所有的普通老百姓都会把手中的10万股份换成现实中的钱10万卢布。结果,当时本来就生活物品短缺的前苏联末期,在大量股票急于变现的情形下,自然就物价飞涨、卢布大幅贬值。也就是,广大的工人群众是饮鸩止渴的,他们不喜欢股权或股票形式的生产资料,他们只看见眼前的劳动力工资,及钱可以买面包和衣服。设想一下,如果当时民众都受过正统的经济学及金融教育,或者都有资本家经营的头脑和思路,谁会傻乎乎的抛售自己的生产资料呢?
一般民众是相对愚昧的。比如,扶贫计划给穷人送几只鸡或几头羊,希望鸡生蛋、蛋生鸡,来发家致富。可是,大多数贫民是短视的,他们会立马卖掉这些鸡和羊,或者就地宰杀吃掉饱餐一顿。这里的客观局限就是,他们等不及也没钱把鸡和羊养大;而主观局限就是,穷人想要的是直接能花的钱,不是这些可以细水长流的“生产资料”。
言归正传,再更细致的讨论上面案例的问题。资本家雇佣工人生产10件商品,工人分5件,资本家分5件? 那么可不可以工人分更少的3件或者更多的8件呢,非得那么巧合二人均分?
对,这就是马克思提到的阶级斗争或者西方经济学的零和博弈。一般来说,具体过程大概如下,先是工资铁律,就是工人最多分1件或2件,比自己的手工劳动刚好那么一点点;然后就是,达到一个平衡态,工人分一半5件;接着就是工人逐步提升索求,比如8件,这是资本家的利润变的很小,甚至部分资本家破产。
工资铁律的根本原因是,拥有大量的待业工人及准备务工的农民。俗话说,工人你不要嫌2件商品的工资低,还有很多失业工人嗷嗷待哺呢,还有很多的农民千辛万苦才弄1件商品的呢。这是在社会高速发展的初级阶段及城市化进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中国是这样,印度、越南、巴西也是如此。
当充分就业时,就会逐渐达到一个平衡态,工人的收入与其剩余价值大约相等的。《资本论》中,马克思一直假设剩余价值率100%,就是研究的市场平衡态。一般来说,大部分阶段,社会都可以近似认为是一个动态平衡。这时候的待业劳动力大约占比5%左右,来维持这个平衡。
当劳动力短缺,及社会生产力暂时不变时,工人的收入就会逐渐攀升到8件以上,此时资本家的利润在不断减小。这时候,现有的生产技术成熟,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到资本家竞争的行列;而此时新技术研发投入不断增加,但却形不成真实的更高生产力。所以说,因循守旧、坐吃山空的富二代、富三代,他们是极有可能破产的。
当更高的新技术投入实用阶段,生产率从1小时10件上升至60件时,又重新进入工资铁律—工资提高—利润降低……工资铁律的循环中。只不过此时的工资铁律10件的“低工资”,比以前的高工资8件还要收入更高。
在经济学理论分析中,马克思旨在说明资本家对大量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所以他采用的是“质心系”平衡态,就是说原来落后生产率下的工人自给自足的1件商品,他没有受到剥削,也无剩余价值可言;在现在的5件商品工资中,他创造了相同的5件剩余价值;在将来更高生产率下的30件商品的工资时,他还是创造了30件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剥削的程度不变。
但就工人的绝对收入来言,我们把过去、现在、将来都框在一起,就得采用实验室坐标系,以过去的落后生产率为坐标原点出发。所以,原来工人收入1件商品,作为起点,剩余价值为0;现在的10件商品产出中,9件就是剩余价值,工人的5件工资,其中4件就是对剩余价值的索取;在将来的60件商品产出中,工人的30件商品的实物工资,其中29件也可认为是工人对剩余价值的索取。
在研究全社会的最终财富分配时,无论是工人工资v,还是生产资料c都属于所有工人的劳动L,剩余价值率就是利润率m/L=m/(v+c)。
但是当研究一个单独的企业雇佣关系时,生产资料c就被马克思定义为不变资本。所以,马克思就莫名其妙的进入了一个漩涡,m/v的剩余价值率如何转换为m/(c+v)的利润率。也就是说,在研究整个社会的剩余价值时,m=k1*L-c-v;在单个企业时,m=k2*v-c-v。当马克思假设“利润来源于活劳动”时,k2只是一个等效的倍数因子与k1科技乘数因子原本就不相等。所以,既要求利润与剩余价值相等,又要求k1=k2,这必然就是一个悖论。除非c=0或c<<v时,两者才可以近似相等。
当社会分工不是很细时,同一个工人既要制造工具,也要使用工具。但随着社会生产率的提高,专门制造高级工具的工人作为新的中产阶层分化出来。也就是说,从整个社会发展趋势来看,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工人转而从事间接劳动,而非直接生产终端商品的劳动。所以,农业、工业的产值必然会越来越低,而服务业的产值比例会逐渐提高。
实际的应用就是,如果要做股票投资,不要去投没落的农业及低端制造业,你要去投高科技研发企业、金融服务业、娱乐消费领域,这才是大势所趋。